唉,笨笨小舞,没明白我的意思
给她搬过来--1月1日更新:
柳家堡.正德厅
“这妖女是迷霄宫的人,绝不能留下活口!”卞无双一拍桌子,态度决绝道。
“不错!她双手沾满了武林同道的鲜血,绝不能饶了她!”旁边立即有不少人附和道。
洛雪静静地站在大厅里,神情淡然,眸光中无惶恐激愤,也无半点悲喜,一如静寂的幽潭,波澜不惊。一日之内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亲人,她的心早已麻木,早已不在乎自己会面临怎样的生死。
“各位前辈,可否听晚辈一言?”柳怿寒急忙跨上一步,拱手求情道,“虽然洛雪曾经与武林联盟为敌,但念在她今次帮我们一同杀了端木隐,铲除了迷霄宫这个武林祸害,也算是将功补过,各位前辈能否不计前嫌放过她?”
“那倒是……若不是她与柳少侠双剑合璧,联手破敌,恐怕舍魂崖真要成为我们的葬身之地了……”庞飞想了想道。
“这话似乎也有道理……”一些人闻言也有些犹豫动摇,小声议论道。
“哼!”卞无双不以为然道,“她杀端木隐只不过是为了替她娘报仇,根本就不是为了帮我们!若不是端木隐无情在先,她又怎会那么好心倒戈相向,背叛迷霄宫?!”
“晚辈担保,从今以后,洛雪再不会做出有违武林道义之事,还望各位前辈高抬贵手,就此作罢。”柳怿寒又急道。
“你担保?!你凭什么担保?!放了她,我们要怎么对死去的弟兄们交待?!”卞无双厉声叱道。
“我柳啸海以项上人头担保!”柳啸海突然大声说道。
“爹……”柳怿寒微愣地转过头看向他。
洛雪闻言,心仿佛被什么触动般,微微一震,一种温暖的疼痛涌入她的心底,丝丝缕缕。她缓缓转过头看向柳啸海,看到他坚定的脸上,有种浓浓的疼惜自眉梢浸入眼底。
“哼,柳盟主,我卞无双尊重你才再称呼你一声‘柳盟主’。可是你这个堂堂正道盟主,竟然私通邪派妖女,还生下这般祸害武林的孽子!这让我们正道人士的颜面何存?!你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言辞凿凿?!”卞无双冷篾地反驳道。
“我知道身为武林盟主,与迷霄宫纠葛不清且隐瞒此事,我难辞其咎,唯有在此向各位请辞盟主之位……”柳啸海正色道。
“爹!”
“柳伯伯!”
“柳盟主!”
众人皆为他的话震惊不已。卞无双眯着眼,不语看他。
“但我与洛烟岚之间的是非对错,我不认为有必要向各位解释什么。”柳啸海继续说道,“二十年来,我没有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才致使我的女儿沦入邪派,与武林联盟为敌。可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而今,我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替女儿求情,还望各位盟友能看在我柳啸海的薄面,看在柳家堡和崇剑山庄的情面上,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众人听着柳啸海殷殷恳切的请求不禁有些动容,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崇剑山庄的情面?哼!老夫有应承过你么?”一个苍老沙哑却不失气魄的声音从堂内传来。众人寻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天青色锦袍,鹤发须眉,神情严肃的老者缓缓从后堂步出,跟在他身旁的,是位气质端庄,风韵犹存的妇人,正是陆云凝。
“外公?!娘?!”柳怿寒对于陆朝宗的突然到访有些讶异。
“见过陆老庄主!”各掌门及其弟子毕恭毕敬道。
洛雪沉吟不语,目光却暗自打量着眼前的二人。听闻崇剑山庄名盛天下,老庄主陆朝宗也曾经是江湖中名震一时的人物,武林中人无不敬畏三分,今日一见,他虽已是古稀之年,却依然气度不凡;而那个妇人……原来就是怿寒的娘……洛雪秀眉微蹙。犹记得娘曾经提过,陆云凝是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当年她重回柳家堡时,陆云凝就对她照顾有加,待她亲如姐妹。可是……是自己的错觉么?为什么当她看向自己时,她恍惚觉得她温文娴雅的笑容背后,隐隐有种不易察觉的……敌意?!
“岳丈……”柳啸海敬道。
陆朝宗斜睨了他一眼,冷哼道:“天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更何况她还有那么多条人命在手?你既身为武林盟主,就更应当以身作则,大义灭亲,而不是借着老夫的崇剑山庄的面子替她求情!”
“外公……”
“你住嘴!”陆朝宗冷冷地打断柳怿寒的话,“你是我的外孙,柳家堡未来的继承人,更应当明事理,辨是非,而不是为了区区一个女子就心软徇私!”
“老爷,爹说的并非不在理,你是盟主,是武林正道的领头人,自当作出表率,给各位掌门一个交待。若连你也徇私,那将来还如何服众呢?”陆云凝缓缓开口劝道。
“夫人,连你也这么说?!”
“我只是就事论事。”陆云凝看了看柳啸海,道,“老爷应当三思,为大局着想才是。”
“为大局着想?哼……”柳啸海自嘲地笑了笑道,“我当初就是处处为大局着想,才负了岚儿,愧对我的女儿。岚儿临死前我曾经答应过她,一定会好好照顾女儿。因此,若要我在盟主之位与父亲之间选择其一,我宁愿选择做一个普通的父亲!我会将岚儿以我柳啸海妻子的名分厚葬,我也会择日让洛雪认祖归宗!若你们非要她以命偿命才算有个交待的话,子不教,父之过,我柳啸海一力承担!”
“我也愿代她受过!”柳怿寒也一脸笃定地说。
陆云凝身子微微一震,脸色有些青白。她想不通……为什么……为什么她的丈夫,她的儿子,统统都要站在姓洛的那一边?为什么他们为了眼前这个女子可以连性命都不顾?!
作者: 御水而舞 封 2007-1-1 22:3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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