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权法明明规定商业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应该属于这个小区业主共同拥有。那么为什么那个开发商敢于将其私自卖掉?为什么我们的当事部门、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在这里装聋作哑,推诿回避。试问:那个锅炉房到底卖了多少钱?那个车棚子到底卖了多少钱?谁买的?谁卖的?这钱去了哪里?下到了哪个单位的账上?谁在这里面依仗权利私自变卖集体资产!谁收了黑心钱今天在这里装孙子! 既然要弄!那么咱们就一定弄他个水落石出!我们有纪检部门、有检察机关、有省委、有党中央。咱们怕什么! 我们相信上级有关部门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建议大家向当地检察机关发送检举信。告他们这种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再一次说明,今天已经没有什么避重就轻的路可走了。 金穗小区的业主们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公道,还要弄得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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