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在别有用心的幸灾乐祸!金珍堂集资已经近十年了,这典型的属于扰乱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作为一个当地正夫是有监管责任和义务的,要不我们还要设什么**大队做什么,而正夫不但不管不闻装作不知道而且还为集资者变相吹喇叭做广告,这本身就是相当程度的误导!普通百姓大部分是不明就理的,普通百姓没有意识到后果严重,而监管者呢?你的责任意识去哪了呢?明显的违法行为为政者不管就是在纵容,而被害者显然并没有违法!(自己想让自己的钱变得更多而参与到正夫默许的行为中难道是违法吗)近十年的时间难道非得要群众举报才知道才处理吗?JC看到一个人正在受害,难道不报案就不管吗,一个网友说的好,两个人商量好了甲要杀了乙,难道乙的家人就不能追究前者的责任了吗?受害者有可悲之处,也是社会监管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