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转发一条哈尔滨家乐福的事!
放纵犯罪 践踏法律---告建国***于成群、关向荣
我是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叫李洪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于2012年2月18日在“家乐福”新阳路店购买一包怡口莲奶糖,20日当我开包食用时,吃至第三颗是空包,第四颗仍是空包,接连两块。于是中午12时我拿着该商品到“家乐福”地下办公区,让他们给我一个合理解释,结果被其防损部经理刘莹暴打长达45分钟,被打时是12:24分报警,直至建国***13;08分到场为止。
  建国所关向荣到现场后对我极尽训斥、贬损,后在我一再要求下才将双方带至***。在***呆了4个多小时,关向荣没有对我进行询问。我主动找他谈并拿出种种证据证明刘莹对我的暴行。后“关”说刘莹承认打我了,我数次要求开验伤单,“关”一再阻止并劝说和解。在将近5点时关拿给我壹仟元钱,说是刘莹给我的赔偿,我不同意和解没接钱。半小时后他强塞给我,并要求我在一张没有署名的调解书上签字。
  回去当晚,我耳朵及胸腹部极度疼痛,第二天一早,我及生活报记者“鲁明明”一起去建国所要求开验伤单,记者也想找“关”了解情况。等了一上午“关”没回单位,下午一直挂电话,“关”始终关机。无奈我们向***要求开验伤单,***称由办案人来开。当天就这样过去了。
  22日一早,我又去***找“关”要求开验伤单,被其以已经调解结案为由拒开。当天下午我自行到市医院五官科及外科,经会诊,胸腹部多处软组织挫伤、耳膜两处穿孔。我拿着诊断再次来到***,找关向荣要求开具法鉴,关说:“先补取笔录,然后开法鉴,再将材料上报。”当即我配合取了笔录,等待开法鉴。
  第二天,我向“关”询问开法鉴事宜,“关”说此案他不管了,直接找于成群所长。我当即找到于所长,于所长谎称已调解完毕无法开法鉴,但可以帮助继续调解。但至今已过去近3个月,在此期间,我们为此事去***20多次,向于成群询问调解结果,“于”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在漫长的等待中,使我们身心饱受摧残。
  在此期间我们听“家乐福”内部员工说,刘莹在单位炫耀说给建国所拿了一万块钱没事了,打点好了。而且于成群在自己辖区内有3个赌档,听其中一个赌档(地点哈药路301号对青烤鹅楼下)经营者说一个月给于成群开支一万元钱,3个赌档“于”一年有几十万的收入。这种假公济私的所谓公务员,不处理不足以正国法,正党风。
  关向荣、于成群身为人**察,非但没为百姓申张正义,反而包庇犯罪分子,放纵犯罪,使打人者刘莹至今逍遥法外。他们二人目无法纪,颠倒黑白,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胡作非为,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这是在践踏法律,法律的尊严何在?他们目无党纪国法,没有人性,还没有人心吗?建国所,我将与你合葬!
为了唤回他们的良知,我可以付出我的一切,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处理、解决。
致敬
被害人:李洪顺
13359705011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