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敌方兵力35000+10000+3000+2000+3000=53000人,扣除防守辎重12000人。可战斗人数为35000弓步+2000骑+2000降=39000
我方兵力20000人,扣除重伤2000,可战斗人员实际为18000.另我方机动力12,大于对方大部兵力10.逊于对方骑兵40。故开局可利用优势兵力,突袭围歼先至的骑兵2000,收马为粮。后拔500精壮换敌军衣,诈为逃兵混入敌营,伺机策反友军3000降军并约号燃其辎重。
后排1000轻伤兵于城上遍插旌旗,令上将一人领10000刀盾至城东林内埋伏,余众2500长枪及4000轻伤出城直击敌主力,交战后诈败,因机动高于敌方,故敌方追击时必分兵,其骑兵已灭,追击者必为步兵大部,故后军剩余弓兵及降军。机动为8。待其步兵追至城下,林内10000刀盾齐出,可灭此部。后向城方向掩杀,里应外合,敌可溃,而后坚守。伺混入敌后精兵,烧粮重得手后可掩杀。
现设我部可用兵力9000刀盾,2500长枪,6000轻伤,2000重伤,外加2000友军。合计20000人左右。
设敌部可用兵力余步兵3W,弓骑尽失,强攻邺城,则邺城可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