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选拔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
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了拓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2011年河南省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被推荐学生选报的学校和专业必须限定在《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学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推荐。专科学生培养单位应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不少于三天)无异议的,方可向省教育厅正式推荐。各校(院)的推荐比例均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被推荐的学生按照《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由学校根据《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见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并打印《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由《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以下简称《推荐表》)。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录入数据时,选报的专业在《信息采集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中进行选择。
关于选拔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
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了拓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2011年河南省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被推荐学生选报的学校和专业必须限定在《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学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推荐。专科学生培养单位应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不少于三天)无异议的,方可向省教育厅正式推荐。各校(院)的推荐比例均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被推荐的学生按照《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由学校根据《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见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并打印《2011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由《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以下简称《推荐表》)。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录入数据时,选报的专业在《信息采集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中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