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志愿者代表大会,至少半年开展一次。志愿者代表大会有审议决策层的工作报告和后期计划的职权。
第十五条 各班班长(初中)或团支书(高中)为志愿者代表,直接对本班的志愿者活动负责。
第十六条 决策层是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志愿者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协会决策层由两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初中年级负责人,两名高中年级负责人和我校团委组成。
第十八条 协会决策层由历届志愿者决策层、相关老师推举产生,有策划、裁决一切重大活动的职权。
第十九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所有志愿者代表和决策层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协会会长需要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汇报协会工作进程及后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常规活动协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其他活动视情况由决策层安排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