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知道么。我真的好爱你。我们在一起了168天。呵呵。没错呢。分手是我提出来的。但是,那是因为我早已知道你不爱我,只是不想伤害我而已,知道么,知道么,当我在打那串字时,哭的是多么伤心,当你回过来,:你不用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认识我,的时候。我真的已经哭成泪人了。我们分开十天了。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貌似真的是一个悲剧呢,呵呵。为什么直到现在我还是那么的爱你,或许你现在早已和其他人在一起了。我爱你..胜过所有,我希望你过的幸福,哪怕幸福中并不包含我。傻瓜,我会为你祝福的。我走了。希望很多年后,你还会记得当年有个很爱很爱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