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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风 原创】爱与欲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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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篇原创哦亲QVQ。千万别被雷到...
大概修改了一下第一章。


1楼2012-05-13 21:43回复

    爱与欲的背叛
    爱是有限的,悲伤也是有限的。
    ——约翰·班维尔《无法企及》
    (1)
    如果我用“当你们看到这里时,我已经死了”开头会不会有些太过陈腔滥词了?我想会的,不过我向来都是一个无法避免地落入窠臼的人啊。
    但既然这将是我写的最后一部作品,那我还是努力偏离旧道吧。告知你们我为自己定下的死期并非我写这封信的本意,但要我现在就告诉你们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也一时说不上来,反正,比一个糟老头微不足道的死亡了要得复杂多了。不过说起来,我都已经拟好了一份完美的遗书,却又正襟危坐地在我平日写作的这个小木桌前面用我这杆被磨的没了原本光亮地颜色的钢笔写字,就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到底想不想死了。这可够新奇的,我年轻时可从没这么多疑虑。我想我大概就是希望心里一直藏着的那些事能够在我这个唯一还活着的知道真相的人也死掉之前,让那一段被尘封了的往事共知于天下吧。
    岁月给人带来的坏处之一,毫无必要的责任感。
    好吧,不得不说,年纪大了就是爱絮叨些没用的。让我来看看,今天是七月十四日,那我就从七月份说起好了。
    我曾经很喜欢七月份,对年轻时候的我来说,那是一个神奇的时期,各种美妙的事情都有可能在七月份发生。比如说,七月份的阳光,明媚灿烂,每一束光线亲吻上你的肌肤,就总感觉火圌辣辣的带着刺痛,但是随即而来的便是能够使你全身的血液都温暖起来的令人快慰的热度;还有七月份傲然盛开的金百合,每一片花瓣都饱满欲滴,艳圌丽的橘红在太阳下反而被柔和了许多,周围仿佛都带着一圈金色的光——就好像是那个男人的发色,灿然的金色中似乎暗藏着不易捕捉的热情圌色彩,亦如他烈焰般的眼和唇。
    那个男人,便是我少年时期的恋人,也是我而今无比厌恶盛夏的原因。他的名字,我现在实在是记不得了,只隐约能想到我很少叫他的名字,而是很恭敬地喊他“先生”。这很讽刺,不是吗?他曾是我生活的一切,他曾是我发誓要永生厮守的情人,然而,现在,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他的脸,我也只能偶尔描绘出一个模糊的轮廓。但是奇怪的是,我和他曾一起分享的那段时光,于我,就好像是昨天刚发生的一样,轻轻闭上眼,就会被记忆的潮水所淹没。
    但岁月给人带来的好处之一,就是你学会了控制自己,不光是情感的泄露——那对于我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来说简直是小儿科——还有对于自己记忆的控制。控制自己不再对如烟的往事哀叹,控制自己不再因无法追及的过去而悔恨,控制自己全心全意的活在当下,活在自己兴许是最后一个的今天,控制自己多想想早已所剩不多的明天。
    年轻人总认为老人在这世上熬过的年头可太长了,一定早没了什么眷恋,满心的清明,安宁和蔼。说实话,我也曾是这么看待我自己的:一个被时间磨光了所有激情和希望的老不死。但是,年轻人,直到我提起笔,按捺不住地想要写下这部作品时,我才恍然大悟:有些东西任凭时光再久,也无法磨损。你也许能够做到控制住它的出现,把它锁在内心深处的保险柜里再吞掉钥匙;可是多年之后,等那个保险柜的锁都因为岁月的腐蚀烂了、坏了、朽了,里面那个你努力想要忘记的东西却还是在那儿,安安稳稳的,完好如初。
    是的,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要写这篇文章了,我真正名义上的天鹅之作。我老了,我早就过了为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盯紧了颜面的年纪,我也不怕害臊,所以我就这么说了。
    我想他,那个金发男子,我少年时候的情人,我在内心轻喃了一辈子的人。在离开他的日子里,我每天都生活在愧怍中,我愿意付出一切让他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 最重要的,回到我的世界中。哎,我是多么任性!竟花了半个多世纪才明白这点:错本在我,自然应该是我,去踏进他的世界……
    我写下这些文字,不仅仅是想让你们知道我在内心深藏的一段充满了罪孽与耻辱的记忆,更是为了赎罪,向他忏悔,边吻他的脚背边哭着请求他的原谅——他会原谅我的,他总是原谅我——然后,再一次回到他的怀抱,去兑现我们不曾完成的诺言。
    


    2楼2012-05-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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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4 0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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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怜的托尼一定会被我桌子上这些被我扔得到处都是的废纸吓倒的,不过等他看到了也没有机会再用他那温软的孩童声线气鼓鼓的责备我说:“爷爷,老师说过不能随处扔垃圌圾,应该投进垃圌圾桶里才对!”了。那真的很可惜,我一直很喜欢他棉花糖一样甜丝丝轻飘飘的声音。不过我想看到自己爷爷的尸体倒在他平时写作时使用的案桌前这件事对于两个月后才满九岁的小托尼来说有点残忍。但愿迟钝的利兹这回能赶在她儿子之前找到我,要不然托尼一定会被吓得哭出来的,那样可就麻烦了,利兹永远都不会哄孩子。
      好了,我说过,老人就是容易说些没用的。不过,我的确是不知该从何说起。我揉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总不满意。我发现,我似乎完全没有办法纯粹客观的将这件事叙述给你们,我总是容易掺进太多个人情感,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像我之前的那些作品一样,只是故事,只不过更真实一些。
      所以,我就尽量这么做好了。让时间向前推移几十年,大战结束了很多年了,正是巴黎最是富有激情与爱圌欲的六十年代。我当时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大男孩,不过十八圌九岁,因为小学时候总是跳级所以早早地就逃离了大学,然后就离开了加拿大那边朴实的田野来到了我心中向往的“大城市”并终于摆脱了嬉皮士老哥不间断的善意却令人头疼的骚扰,口袋里揣着遗父留下的一些够我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尽情挥霍两个多月的财产,打算开始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一个放浪形骸的假期。
      我当时寄人篱下,住在了我的哥哥,罗伯特,的一位法国朋友(老天,他的朋友总是那么多)家里。他家据说是个没落了的旧式贵圌族,从他的姓氏劳德里克——是的,我撒谎了,亲爱的读者们,我怎么可能忘记他的名字呢?——就能看出来 。很强烈的红酒味,不是吗?不过我一直很是好奇,图卢兹·劳德里克和他有没有什么大关系,但是先生似乎对那种“乱七八糟的低劣涂鸦”毫无兴趣,所以我也没敢再问。
      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当时穿着一件于我来说偏大的长袖上衣,过长的袖口压在我的手指上,即使抬起手臂来按下门铃也无济于事。我有些烦躁的随手将袖子卷到了肘部,然后左肩一斜,就把沉重的旅行包甩到了地上。我无所事事地等待着房子的主人来开门,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苍白的阳光照在身上就像是被恋人轻吻一般舒适。
      我闭着眼睛,惬意的感受着徐徐吹来的轻风和熹微的曦光,靠在门旁的墙边已有些许的睡意。就在这时,“喀嚓——”的一声,门开了,“科林·布莱尔先生吗?抱歉久等了。”我被吓的一个激灵,猛地一转头,然后时间仿佛瞬间定格了。这样说听起来的确有些俗气,但这就是事实。在那一瞬间,再轻柔的微风也没有他说话时的吐息动人,再明媚的阳光也没有他注视着我时候的目光更能让因迷醉而微醺。
      “我是尼古拉·劳德里克,不过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是的,敬爱的读者们,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3楼2012-05-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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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好像有点短...不过算了...睡觉去!


        4楼2012-05-1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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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楼:所以说我文风变奇怪了?QAQ。第二章是我匆匆赶出来的,可能会有点仓促…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2-05-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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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很棒~~


            IP属地:广东8楼2012-05-18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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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他,我今生的爱人,尼古拉•劳德里克先生打开门的那一刹那,世界骤然变的美好得似真似幻,温暖而熟悉,就像是久别家乡后偶然在异乡异地尝到了儿时母亲做的苹果馅饼的味道。我不得不说,对于与他第一次见面的我来说,先生打开门的那个动作竟然是那么似曾相识,好像我们本就是一家人,好像这已经发生过千百遍(当然,它在之后的日子里的确是发生了千百遍),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否都是记忆对我残忍的戏耍,但让我告诉你这一点:先生对我来说,就“好似瘾君子的五光十色的梦境——心旷神怡的虚幻梦境,比睡意暖陇的得洛斯妇女心头索绕的幻想还要绚丽”。这点无庸置疑。不论是我和他同卧一塌静静地端详着他的睡眼地时候,还是在他离开多年后的今天我并不偶尔的思念,他对我都是这种爱伦·坡式的强烈渴望。
              我当然不是在暗示我对死亡、一切涉及暴力的行为活动(其实这点上或许得把性抛去,我年轻时简直爱死了直截了当的性爱)以及先生那一口健康整齐的牙齿有什么令人打颤的执妄,但我对先生的感情从很多方面上来讲都非常埃德加·爱伦·坡:纯粹的倾慕、“远比其他爱强烈的爱”、颓然的独占欲。
              言归正题,先生就这样打开了门,带着中提琴般悦耳的声线和太阳神一样的微笑。我悲哀地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将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开,这对于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来说还真是羞耻,毕竟这样做实在是有些过于无礼,更何况这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但尽管内心被叫嚣不停的良知不断谴责着,我的眼睛却没有丝毫要移开的意思。在如今想起来格外神奇的是,我当时内心里简直干净的像刚吃了圣饼的孩子,除了纯洁的赞美没有任何其他的年头。说起来,直到那时,我都并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为什么人总是那么自以为是又愚昧无知?
              其实在我的脑海中,早就给这位素未谋面的房主拟好了一个大概的形象草图:在头后用橡皮筋绑成一小绺的黑发,在接受范围内的胡茬;像一般的法兰西人那样不矮但也绝算不上高大的身形;身上喷着味道不大的香水;因为强迫症而修整得格外用心的指甲。对了,他张口闭口也一定都是“Vivre!Mon Ami!(*法语*生活!我的朋友!)”之类的乐观主义宣言。
              但事实却出现了一点轻微的偏差。
              站在我眼前的男人,高大、挺拔、英俊,约有三十岁,比我还要高上几英寸,要知道我足有六英尺。这在他们那个民族可并不常见。我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但是,看看拿破仑?不仅如此,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法国人,更像是有了血肉之躯的大卫,颇有几分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美。米开朗琪罗要是见到了他,肯定会在他发间缀上葡萄的。
              他拥有一头北欧人一样灿烂而带着微卷的金发,仿佛被阳光亲吻过。整齐的胡髭让他看起来像个优雅的画家。皮肤也略有些苍白,让我忍不住想到大学时一位贫血的室友。他的嘴唇很是抢眼,因为它们看起来那么丰满,禁果般的色彩,却又不显得俗艳,只有自然的美感与潜意识当中的引诱,令我忍不住想要去触碰它们(说真的,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呢?)。然后是他的双眼,深蓝色的,像临近深夜时微弱的月光下粼粼的海平面;而我,大概就是位在月色下缓缓步入了海水却浑然不知的溺水者。他的鼻子是相当典型的“希腊鼻”,笔尖弯曲的线条极为优美。
              一件制作精细、款式考究的衬衫被磨洗的有些发白,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的合适,一点也没有清贫的感觉,反而看起来有种与世隔绝、高处不胜寒的贵气,仿佛是漠然尘世的智者。衬衣很合身,微微贴上他的身体,能隐约看到单薄的衣衫下面精瘦结实的健美躯干。忘记我刚才说的愚蠢的葡萄吧!他应该坐上一座太阳战车!
              哎,文字是多么的无力啊!而我的词藻又是多么的枯乏,再多增添一笔的叙述都是那么多余,事实上我不自量力地想要描绘出先生那俊美的容貌本身就是多余的。任何语言在造物主亲自着手塑造的孩子面前都略逊一筹。
              我的思绪转动的很快,因而在先生眼中,我当时大概只是被阳光照的有些迷瞪罢了。这一切发生的很快,尽管我的修辞有些过于繁琐了。
              ”嘿,先生…嗯,嘿。”我一时间语塞,完全丧失了我引以为豪的巧舌如簧的能力。我唯一能拼凑出的最接近句子的话语竟仅仅是几个单音节和一句法语的”先生”。我突然觉得很对不起我的导师,那位英语系的老教授。不过感谢上帝我没有脸红,要不然就真的太丢人了。
              ”哦?看不出来你会说法语?这真是太好了,我英语其实并不好。”这话其实也不全是自谦,尽管先生的英语从各种方面上看都几乎无懈可击,但是他的发音中总带着巴黎一带特有的贵气。说着这话,先生的眼中渐渐多了一点调笑的色彩,脸颊凹陷处形成了一对酒窝,这让他看起来更年轻了。
              然而他声音中带着的戏谑却刺激到了我年轻的神经。我有些不高兴地用相当标准的法语说道:”可以理解,先生。英语,多难的一门语言!”
              没有理会我话语中恶意的讽刺,先生反而哈哈笑了起来,蓝色的双眼眯了起来,让他的睫毛显得很长。他很豪气地拍了拍我的肩,仿佛在说”好小子!”。我突然觉得下一秒钟他会递上一杯烈酒,然后带上头顶尖角的头盔去追一头鹿。尽管我非常想嘲讽他比起法国诗人更像北欧海盗,却毫不意外地被他的笑声所感染,露出了一个细碎的微笑。
              人就是这么自以为是又愚昧无知:我甚至不知道我当时已经爱上他了。


              9楼2012-06-0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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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发上来了!这货都是一稿,等完结了会重新开楼重新整改的…
                我发现自己真的不适合写连载,一个邂逅写了3000字救命OJZ。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2-06-03 14:06
                回复
                  2026-01-14 05: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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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没人看好痛苦...@☆祭司☆ @冥府九贝勒 想知道自己的风格是变好点了还是更糟糕了...会不会有些地方看不懂?因为我同学说看了之后有些地方不明白TAT


                  11楼2012-06-0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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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不错哟。没有读不懂的。就是如果你按这个来写的话感觉篇幅好长。


                    来自掌上百度12楼2012-06-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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