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一样,因为他也愿意了,打算和我过.....
性质当然不一样啦,因为一个是抢,一个是被抢!
钱肯定给,只要她离开......
真给了,干嘛还不离开!给的不够多?而且她可是可以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金的,谁叫她老公是有过错方!再大方点吧,既然真想离,何必计较一时之利,给她补偿也是应该的!
但是结婚,找了第三者, 又回到家里,是卑鄙的....
但是结婚,找了第三者, 又回到家里,回头是岸还可酌情减刑,要他还是不要,她的老婆是审判长,主审法官!
哪怕他和她离了,和我彻底好了一段时间,又分开,我都愿意......
只要他和她彻底分了,回到我和孩子身边,我就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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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是不可能抢来的.......是自愿的
钱给的太多了,多少年来,她都是被男人养着生活....包括现在
不需要减刑,宁愿赔钱....全部给她......
只可惜他永远不会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