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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邹城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初步上报数50243元。这个数据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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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咨询。 1、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明确解释: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此外,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上述六项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以及单位以实物支付的部分劳动报酬等。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它是一个算术平均数,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由于各单位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经济效益以及个人的具体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影响,个体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实际情况往往是高收入人员较少,中低收入者比例较大。但正是少数人的过高收入,将平均工资水平拉高。 3、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内全部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经济单位(含兖矿、电厂、金融保险等驻邹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4、关于平均工资的详细分组,由于2011 年鉴资料正在收集整理中,详细数据请于7月初到统计局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5258810。


1楼2012-05-04 21:44回复
    总统好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5-0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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