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删除是不够的,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这个人应该马上求得骆凯的原谅,如果骆凯报案,这个人就会在三日内被捕,后果是己未严重的。
请这个人看到后马上公开在贴吧发表向骆凯的道歉信,不然将一发报案。
下面是搜索的这个人的罪行记录:
http://tieba.baidu.com/p/1570110164?pid=19400724937&cid=0#1940072493721楼 引用 年少应低调 (19楼)
求图片人名字
此人是河北检察员一名狗官

25楼 引用 百她娘的度 (23楼)
活倒是不难,主要这事有点缺德,算了,不帮你害人了
害人?这狗B把尼玛老百姓打官司的钱都坑了!你让那帮老百姓咋活?


楼主这样可满意??~!~
44楼 引用 帅微网络科技 (42楼)
谁都不缺10块钱
此人骗了群众和开发商打官司的90万元,和开发商串通欺诈老百姓。

-----------------------------------
其中,这条就触犯了刑法诽谤罪和诬陷罪~~
自己好好想想吧,现在是你慎重选择的时候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自己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