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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做摩托车省代理的经销商,我就以我亲自经营摩托车传统生意经营模式和BMC模式的一个比较去分析你刚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事实的言论,
首先:电商的盈利与否和摩托车企业的盈利与否完全一致,一句话说的好,没有倒闭的行业只有倒闭的企业,
其二;我要和摩托车生产商【厂家】签约销售合同,首先我想签下代理合同首先要交保证金10万元,而且必须完成合同销售后年底才给退款,由销售量来决定返利的,例如:我要年销售量签约500台1000台和10000台厂家给我的提货价是不一样的,而且完成不同等级的合同销售量,每台返利都不一样,年终完成500台销量每台奖励50元 ,完成10000台销量每台奖励100元,完成10000台销量每台奖励200元,那好我们经营BMC模式的PV就和我经营摩托车完成销量每台提成一样,我如果完不成销量返利就不会有,渠道商预订7000元到70000元等都是和我们经销摩托车和厂家签约完全一样,预订多大的量,就给你多少折扣,你提货就便宜,提货便宜利润就会大,
其三:网站未来利润拿出来提前贩卖,我和厂家签订合同就是要预订未来我能完成销量,也是提前预定贩卖的,我签约省代理1万台,所以我提货价就低,我就去开发市场找10个市代理,如果每个代理商和我签约预订1000台提货,市代理就得连本带利就的给我,市代理就去开发县代理,同样有利差县代理到乡村,乡村经销商到消费者,是不是层层有利差的。而且层层完成合同销量就会,我就会完成厂家的销量,这样厂家给的每台返利,扣除我赚得以后全部返还给市级代理商,以至逐级发放到位,这个和BMC模式的pv返利雷同的,不同级别就是拿的不同的利润。
其四:在我开发的市,县,乡镇代理商和经销商共同完成1万台销量目标后,每台返利奖金都是由摩托车厂家,审核我完成销量后有后台财务给我结算反还的,这个有完全吻合传统经营规律。
其五:精彩生活”还提供贷款服务,如果我做摩托车交保证金给贷款,交一半贷一半的话,对于我们老百姓不是一件好事吗,尤其现在是资金短缺的时代,作为生意人的我,非常赞同这样的做法,这种做法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办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第19条规定:【建立健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电子商务领域 】
其六:冷静期,我做摩托车销售保证金是没有冷静期的,而且完不成销量,照样不会退掉,太平洋给的冷静期很好,如果在15到45天冷静期内,一个正常人应该知道他能不能或者有没有能力经营这个生意了,冷静期过后,作为预订1000pv的渠道商在没有能力开发市场的情况下,可以消费2万元至10万元或者20万元不等的商品,累计给他的1000pV积分的,保证金就会返还的,在每消费累计够100pv,就会返还700元的本金和140元的利,逐步10次返完,而且不受时间限制,我现在不到一年已经累计600多pv,都是我自己家人需要消费的商品,比地面省钱多了,太平洋把4200元本金已经给我退了,事实为证上次我就给你们发过截图,交35万的渠道商和我做摩托车生意一样,我和厂家进货回来,就是给我下面开发的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完成回本和赚利润的过程,试想一下,我购买回来的摩托车卖不掉,压货了,经营不善亏了钱,就说明厂家害我了吗?厂家就骗我了吗,厂家就违法了吗?实际我们做什么生意或多或少会有风险的,所以做什么生意要估量一下我们自己的能力,
其七:太平洋有真实自然消费的几万种商品,让消费者购买而且货真价实比地面店便宜多了,说到拉人头,试想一下我们在生活中经营消费商品的家商家离开人的消费能赚到钱,地面商家搞广告,产品展示活动,雇佣推销人员到处推销,那个离开人的消费了?现在合法的传销就是叫直销,不是用人际网络,口碑宣传的吗,直销的计酬不是这样的吗,还有保险业等等,不说大家都明白吧?BMC也就是结合,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罢了,任何事物在完美也有它不完善的地方,只要它的本质和出发点是好的,我们就应该给他一个成长的空间和环境,让其逐步完善,快速成长,在我们广大消费者和人民政府的监督下,让它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不好吗?
2012-05-08 02:54
我是一个做摩托车省代理的经销商,我就以我亲自经营摩托车传统生意经营模式和BMC模式的一个比较去分析你刚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事实的言论,
首先:电商的盈利与否和摩托车企业的盈利与否完全一致,一句话说的好,没有倒闭的行业只有倒闭的企业,
其二;我要和摩托车生产商【厂家】签约销售合同,首先我想签下代理合同首先要交保证金10万元,而且必须完成合同销售后年底才给退款,由销售量来决定返利的,例如:我要年销售量签约500台1000台和10000台厂家给我的提货价是不一样的,而且完成不同等级的合同销售量,每台返利都不一样,年终完成500台销量每台奖励50元 ,完成10000台销量每台奖励100元,完成10000台销量每台奖励200元,那好我们经营BMC模式的PV就和我经营摩托车完成销量每台提成一样,我如果完不成销量返利就不会有,渠道商预订7000元到70000元等都是和我们经销摩托车和厂家签约完全一样,预订多大的量,就给你多少折扣,你提货就便宜,提货便宜利润就会大,
其三:网站未来利润拿出来提前贩卖,我和厂家签订合同就是要预订未来我能完成销量,也是提前预定贩卖的,我签约省代理1万台,所以我提货价就低,我就去开发市场找10个市代理,如果每个代理商和我签约预订1000台提货,市代理就得连本带利就的给我,市代理就去开发县代理,同样有利差县代理到乡村,乡村经销商到消费者,是不是层层有利差的。而且层层完成合同销量就会,我就会完成厂家的销量,这样厂家给的每台返利,扣除我赚得以后全部返还给市级代理商,以至逐级发放到位,这个和BMC模式的pv返利雷同的,不同级别就是拿的不同的利润。
其四:在我开发的市,县,乡镇代理商和经销商共同完成1万台销量目标后,每台返利奖金都是由摩托车厂家,审核我完成销量后有后台财务给我结算反还的,这个有完全吻合传统经营规律。
其五:精彩生活”还提供贷款服务,如果我做摩托车交保证金给贷款,交一半贷一半的话,对于我们老百姓不是一件好事吗,尤其现在是资金短缺的时代,作为生意人的我,非常赞同这样的做法,这种做法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办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第19条规定:【建立健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电子商务领域 】
其六:冷静期,我做摩托车销售保证金是没有冷静期的,而且完不成销量,照样不会退掉,太平洋给的冷静期很好,如果在15到45天冷静期内,一个正常人应该知道他能不能或者有没有能力经营这个生意了,冷静期过后,作为预订1000pv的渠道商在没有能力开发市场的情况下,可以消费2万元至10万元或者20万元不等的商品,累计给他的1000pV积分的,保证金就会返还的,在每消费累计够100pv,就会返还700元的本金和140元的利,逐步10次返完,而且不受时间限制,我现在不到一年已经累计600多pv,都是我自己家人需要消费的商品,比地面省钱多了,太平洋把4200元本金已经给我退了,事实为证上次我就给你们发过截图,交35万的渠道商和我做摩托车生意一样,我和厂家进货回来,就是给我下面开发的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完成回本和赚利润的过程,试想一下,我购买回来的摩托车卖不掉,压货了,经营不善亏了钱,就说明厂家害我了吗?厂家就骗我了吗,厂家就违法了吗?实际我们做什么生意或多或少会有风险的,所以做什么生意要估量一下我们自己的能力,
其七:太平洋有真实自然消费的几万种商品,让消费者购买而且货真价实比地面店便宜多了,说到拉人头,试想一下我们在生活中经营消费商品的家商家离开人的消费能赚到钱,地面商家搞广告,产品展示活动,雇佣推销人员到处推销,那个离开人的消费了?现在合法的传销就是叫直销,不是用人际网络,口碑宣传的吗,直销的计酬不是这样的吗,还有保险业等等,不说大家都明白吧?BMC也就是结合,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罢了,任何事物在完美也有它不完善的地方,只要它的本质和出发点是好的,我们就应该给他一个成长的空间和环境,让其逐步完善,快速成长,在我们广大消费者和人民政府的监督下,让它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不好吗?
2012-05-08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