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吧 关注:907,437贴子:16,244,117

回复:亲爱的,请相信,及时你一无所有,你还有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呵呵,写的不错,坐等更新


来自掌上百度55楼2012-05-03 17:11
回复
    4月,公司的第一个大单子完成。
    小赚了一笔。
    他说,陪要带我去香港。
    给我买东西。
    我说,还是算了吧。记着,你欠我一次血拼。
    这些钱还是放到公司比较好了。
    3年了,我从未像最近几个月一样安心。
    觉得有他在,世界在。
    他虽然不如以前有钱,但却踏实。
    觉得,他是我的。
    他是我的男人。
    


    56楼2012-05-03 17:13
    回复
      2025-11-26 04:59:1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现在的我,居然会像个小妇人一样。
      下班之后,会去菜场买菜。
      回家,给他煲汤。做饭。
      等他回家。吃饭。
      然后,看他工作。
      工作烦心了,他发火,暴戾。
      我就像个驯兽员一样,抱着他,摸摸他的头发。
      说,乖,淡定。慢慢来,不要着急,一切都会好的。
      他要出差,帮他定好机票,整理好行李箱。
      在出差前,在床 上 奋战几大回合。
      吼吼。
      有时候,出去购物,我居然还会想着为他省钱。
      小姐妹说我,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妇人。
      也许。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小妇人。


      57楼2012-05-03 17:16
      回复
        故事结束了。
        生活还在继续。
        亲爱的,请相信,即使你一无所有,你还有我。


        58楼2012-05-03 17:17
        回复
          回答几个前面楼的问题。
          一。
          我有没有考虑过婚姻和将来。
          说实话,没考虑这么多。顺其自然。
          因为,毕竟他长我15岁,如果双方父母不同意。
          我也不能强求,和他结婚。
          毕竟,没有长辈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至于,要怎么走下去。
          我们目前是,做好避孕措施。
          呵呵。
          如果对未来还不是非常坚定,总要把伤害降到最低。
          如果父母那一关过了。
          如果我们可以走到最后
          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59楼2012-05-03 17:20
          回复
            我就是来跟你说一下,我看完了,出去了,88


            60楼2012-05-03 17:22
            回复
              恩。故事结束了。谢谢光临。


              61楼2012-05-03 17:25
              回复
                哎哎


                IP属地:河北62楼2012-05-03 17:31
                回复
                  2025-11-26 04:53:1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关于我对他的感情。
                  首先,请相信,我不是什么好鸟。
                  女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无度。
                  我爱帅哥,我也爱血拼。
                  我虽不是很爱奢侈品,但我也喜欢购物刷卡的快感。
                  我对他,最初是崇拜和仰慕。
                  觉得他帅气,有才华。当然,也有钱。
                  再后来,第一次分手的时候。
                  我觉得,我爱上了他。这可是件不明智的事情。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对我来说肯定是亏本的事儿。
                  再后来,又和好。
                  那是感情战胜了理智。
                  我爱他。不顾名分。我只要他人。
                  而且想着。他老婆不在国内,无所谓了。
                  再后来,恨。恨之入骨。恨不得阉了他。
                  他在我最爱他最痴迷于他的时候消失。
                  终于让我体会了什么叫失魂落魄行尸走肉。
                  到现在。是我爱他。不顾一切。
                  反正他是单身了。
                  虽然年纪大了点。虽然穷了点
                  我也不计较了。
                  我爱他,不顾名分,不顾家境。
                  但是我却异常满足。
                  因为。安全感。
                  现在的我。及时他工作再忙。
                  我都不会怀疑他是否出轨。
                  因为那份信任。
                  安全感。
                  他再忙,每天都会问你有没有吃好。
                  出差会想着给你买礼物。
                  床 上 想着怎么让你开心。
                  床 下 更是想着怎么让你幸福。
                  除了工作。
                  仿若,他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
                  这份安全感。
                  也让我痴迷不已。


                  63楼2012-05-03 17:41
                  回复
                    现在的经济条件。
                    家里的财政大权归他。
                    我不管也不问。
                    我自己的工资自己用。
                    上街购物吃饭和小姐妹娱乐出游。
                    都是我自己的钱。
                    有时候出去买菜也用的都是我的钱。
                    我没有向他提过要他给我零花钱。
                    也觉得自己可以养活自己。
                    没这必要。
                    我挺喜欢现在的这种状态。
                    就这样,足够了、


                    64楼2012-05-03 17:43
                    回复
                      进来看看我的帖子好吗
                      帮帮我。。我家老公的她和你很像。。帮帮我好吗


                      65楼2012-05-03 17:57
                      回复
                        妹妹、、、请教下好吗
                        我真的需要你的帮助。


                        66楼2012-05-03 18:07
                        回复
                          LS,你那老公太无能。
                          我可从未接触过如此愚笨之人。


                          67楼2012-05-03 19:23
                          回复
                            怎么要输入验证码了?NND
                            想骂人。。。


                            68楼2012-05-03 19:33
                            回复
                              2025-11-26 04:47:1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祝你幸福 海藻


                              69楼2012-05-03 19: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