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定 发
胡定发(1913~1993),分水镇鲜鱼沟村人。早年参加革命,1926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翌年担任分水区团委书记。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红九师青年干事、警卫营班长、连长;红六师机械连排长、连长、特务连连长。1935年10月,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担任三五九旅营长、团参谋长;独立二旅参谋长、团长,三军八师副师长。参加和指挥了洪湖苏区保卫战,冀中抗日根据地反围剿战。新中国成立后,他担任甘肃酒泉军分区第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定西军分区司令员,天水军分区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68年7月兼任中共兰州市委第一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993年3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