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以来,吉林省伊通县探索对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实现了评价党员由印象评价向科学评价的转变。并“依据结果,该县对作用发挥突出的122名党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对作用发挥差的11名党员,7名进行了诫勉谈话,4名被劝退或除名。”
对工作目标实行量化细化考核,应该说是目标考核系统的一项创新,在很多领域中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被量化的。比如,党员作用,你又如何加以量化?在现实中,一个人也好、一名党员也,他们在某方面发挥的作用,向好只是有好坏之分、有无之分、大小之分、充分不充分之分、突出不突出之分,还从没有过什么“多少”之分的。为什么不可以以“多少”来区分,因为不管你是什么作用,本身就是非量化性的概念。如果非要以多少进行量化的区分,那么什么样的作用是多的,什么样的作用又是少的?区分的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仅仅凭母项目、子项目列表拉清单式的打分就能区分得清吗?这样看来,对党员作用发挥实行量化评分,貌似很科学合理,实际上算的不过还是一笔糊涂帐。
党员作用是否很好很充分的发挥,本来是一个多种因素掺杂其中的问题,有党员自身因素,也有客观环境因素,更有党组织教育引导等方面的因素。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党员(少数投机分子除外),在他走进党组织大门之前,他们的动机和目的都应该是良好的,都想为党为人民做点事情,都想发挥出一些应有的作用。当然,后来有些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好些,有些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差些,但无论他们作用发挥得如何,都应该从多种因素给予综合的考虑和客观的评价。而只是通过什么数字打分来对党员进行什么量化评价,这完全是一种机械的教条的作法,本质就是把党员作用评价这一复杂性工作给简单化了,是对党员的极度不负责任。
现在,我不知道那7名被诫勉的党员和那4名被劝退或除名的党员是不是有些屈的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