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的贴。。。抛开其他影响配镜处方的因素,就1.0还是更清晰这个话题,我想我们视光工作者都知道“最佳视力最低度数”这个基本准则,那么有谁规定1.0就是最佳视力呢?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规定,所以我所理解的最佳视力就是能矫正的极限。不足的矫正首先就不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最佳视力最低度数”的规范,那么就更不要奢谈对患者的益处了。这里肯定会有人反驳,说应该尊重患者的个人用眼习惯。这当然是必须的,但这并不应该是验光过程中所考虑的,作为合格的视光师,只要给出患者最佳视力最低度数的数据就够了。在一些眼科医院,视光师并不负责出最终的配镜处方,而是眼科医生通过验光师所出的数据结合患者的个人用眼习惯,再结合患者调节功能以及隐斜情况,综合判断选择配镜处方。如果是在眼镜店,视光师又是配镜处方的决定者,那么也一定要有将这两个步骤分开的意识,否则整个验光工作既不专业又很乱七八糟。最后还是回到矫正这个话题,视光师所矫正到的最佳视力,一定不能是存在过度调节的最佳视力。就比如患者可以看到1.2,但并非是自然正视状态下,而是过分调动睫状肌在充分调节的状态下(一般少年儿童容易出现类似情况),那样得出来的数据并非真实的最佳视力,也许患者在眼放松状态下只能看到1.0,那么他的最佳视力就不是1.2而是1.0,不知道我这样说读贴人能否理解。可是如何判断是否存在调节呢?至于少年儿童,不用说大家都知道散瞳。至于成年人,我们应该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初次mpmva,再次mpmva,双眼mpmva。这样就基本可以将患者的调节因素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得出最终符合患者真实情况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