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来源于作为同一、作为一种质朴状态之叙事诗;嗣后,只是以分散样态而存在或者只是由于这种分散状态而结合为统一体的一切,辐辏于其中,并形成某种统一体。在发展过程中这一同一在抒情诗中又燃起斗争之火。只有在高级阶段,进一步发展的完全成熟的成果,将统一和斗争导致和谐——两者在尤为完善的创作中再度形成某种统一体。这一尤为高级的同一为戏剧。戏剧将两种相互对立的形态之属性纳于自身,成为真正自在存在以及任何艺术的实质之最高表现。
无限者与有限者在艺术中的最高层次的对立呈现为必然与自由的对立。
对立者的这种相互斗争存在于抒情诗中,它以斗争以及平息的状态只见诸主体,并集中于主体。因此总的来说,抒情诗主要具有自由的属性。
在叙事诗中,一般不存在对立者的斗争,在此居于主导地位的,为以同一为形态的必然。由于缺乏斗争,必然与自由在此相互协调,不存在任何相悖。在叙事诗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必然或同一。
由此可见,抒情诗中存在斗争,却是极度主观的;一般来说,它并未臻于同必然的客观冲突。在叙事诗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无非是必然。正因为如此,它应与主体形成统一体;倘如发生灾厄,则应有福运予以补偿。
将两种对立的形态合为一体的作品,其首要的标志便在于:这样的作品中,应存在真正的,因而客观的,两种成分的斗争,即自由与必然的斗争,而且两者之呈现均名副其实。
不存在来自任何方面的胜利之可能,便没有真正的斗争。其中任一都不可能真正被战胜;必然——因为在它成为被战胜者的情况下,它不再成其为必然;自然,因为正是由于它不可能被战胜,它才成为自由。
为了使自由成为被战胜的必然,事物则是矛盾的;而对我们来说,同样不希望必然被自由战胜,因为这意味着规律性的完全匮乏。在这样的矛盾中,只能设想:此与彼——必然与自由,在这一斗争中既是胜利者,又是被战胜者,并因而在一切方面都是均等的。然而,毫无疑问,这正是艺术的最高成就——如果自由与必然完全契合,而且,反之,必然在对自由无所损的情况下与自由相契合;须知,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那种真正的和绝对的不可区分始可成为客观的。它为绝对者所固有,而且并非基于共时性,而是基于存在之同一;实际上,自由与必然,犹如有限者与无限者,只能在同一的绝对中相契合。
总之,自由与必然形成那种对立的最高的体现。这一对立成为艺术的基础,必然在其中居于优胜地位者,因而成为艺术的最高表现,而自由并未处于从属地位;反之,自由处于优胜地位,而必然并未成为被战胜者。
这一可能当如何实现?
必然与自由作为一般的概念,势必象征式地呈现于艺术中;既然只有人之本性一方面从属于必然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自由的本能,那么,自由与必然应借助于人之本性而象征化;人之本性应由个体呈现,这些个体被称为个人,犹如自由与必然在其中相关联之存在。
只有在人之本性中,才具有这样的可能:必然成为胜利者,而自然并未处于从属地位;反之,自由成为胜利者,而必然性的运动并未遭到破坏。这是从属于必然的个人,可是在其思想方式中再度高于必然。于是,自由与必然,同时既是被战胜者又是战胜者,呈现于其最高的不可区分性中。人性是揭示这一关系的唯一手段。
则在何种情况下,人性可以展示自由的这种威力,即:它不受制于自然,当必然居于优胜地位之时,又斗志昂扬地抬起头?
在一切有利于和适宜于主体者范畴,自由与必然是一致的,只有在必然预先决定灾厄,而自由将自身置于这一胜利之上,甘愿将这一灾厄纳于其必然中,换言之,作为自由,仍将自身置于同必然同等的地位。这样,人性在艺术中的最高表现成为可能,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即:果敢与气魄战胜灾厄,而自由作为绝对的自由,摆脱这一时主体有毁灭之虞的斗争——对绝对的自由来说,斗争是不存在的。
继而,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描述自由之擢升至于必然契合呢?只可能有一种描述,在这种描述中,所描述者是客观的,犹如在叙事之作中,而主体则处于情感萌动之中,犹如在抒情诗中。这也正是这样一种描述:情节并非呈现于叙述,而是呈现于现实中(主观者被描述为客观的)。可见我们设定的体裁,应当为整个诗歌的最后的综合——这便是戏剧。
无限者与有限者在艺术中的最高层次的对立呈现为必然与自由的对立。
对立者的这种相互斗争存在于抒情诗中,它以斗争以及平息的状态只见诸主体,并集中于主体。因此总的来说,抒情诗主要具有自由的属性。
在叙事诗中,一般不存在对立者的斗争,在此居于主导地位的,为以同一为形态的必然。由于缺乏斗争,必然与自由在此相互协调,不存在任何相悖。在叙事诗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必然或同一。
由此可见,抒情诗中存在斗争,却是极度主观的;一般来说,它并未臻于同必然的客观冲突。在叙事诗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无非是必然。正因为如此,它应与主体形成统一体;倘如发生灾厄,则应有福运予以补偿。
将两种对立的形态合为一体的作品,其首要的标志便在于:这样的作品中,应存在真正的,因而客观的,两种成分的斗争,即自由与必然的斗争,而且两者之呈现均名副其实。
不存在来自任何方面的胜利之可能,便没有真正的斗争。其中任一都不可能真正被战胜;必然——因为在它成为被战胜者的情况下,它不再成其为必然;自然,因为正是由于它不可能被战胜,它才成为自由。
为了使自由成为被战胜的必然,事物则是矛盾的;而对我们来说,同样不希望必然被自由战胜,因为这意味着规律性的完全匮乏。在这样的矛盾中,只能设想:此与彼——必然与自由,在这一斗争中既是胜利者,又是被战胜者,并因而在一切方面都是均等的。然而,毫无疑问,这正是艺术的最高成就——如果自由与必然完全契合,而且,反之,必然在对自由无所损的情况下与自由相契合;须知,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那种真正的和绝对的不可区分始可成为客观的。它为绝对者所固有,而且并非基于共时性,而是基于存在之同一;实际上,自由与必然,犹如有限者与无限者,只能在同一的绝对中相契合。
总之,自由与必然形成那种对立的最高的体现。这一对立成为艺术的基础,必然在其中居于优胜地位者,因而成为艺术的最高表现,而自由并未处于从属地位;反之,自由处于优胜地位,而必然并未成为被战胜者。
这一可能当如何实现?
必然与自由作为一般的概念,势必象征式地呈现于艺术中;既然只有人之本性一方面从属于必然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自由的本能,那么,自由与必然应借助于人之本性而象征化;人之本性应由个体呈现,这些个体被称为个人,犹如自由与必然在其中相关联之存在。
只有在人之本性中,才具有这样的可能:必然成为胜利者,而自然并未处于从属地位;反之,自由成为胜利者,而必然性的运动并未遭到破坏。这是从属于必然的个人,可是在其思想方式中再度高于必然。于是,自由与必然,同时既是被战胜者又是战胜者,呈现于其最高的不可区分性中。人性是揭示这一关系的唯一手段。
则在何种情况下,人性可以展示自由的这种威力,即:它不受制于自然,当必然居于优胜地位之时,又斗志昂扬地抬起头?
在一切有利于和适宜于主体者范畴,自由与必然是一致的,只有在必然预先决定灾厄,而自由将自身置于这一胜利之上,甘愿将这一灾厄纳于其必然中,换言之,作为自由,仍将自身置于同必然同等的地位。这样,人性在艺术中的最高表现成为可能,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即:果敢与气魄战胜灾厄,而自由作为绝对的自由,摆脱这一时主体有毁灭之虞的斗争——对绝对的自由来说,斗争是不存在的。
继而,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描述自由之擢升至于必然契合呢?只可能有一种描述,在这种描述中,所描述者是客观的,犹如在叙事之作中,而主体则处于情感萌动之中,犹如在抒情诗中。这也正是这样一种描述:情节并非呈现于叙述,而是呈现于现实中(主观者被描述为客观的)。可见我们设定的体裁,应当为整个诗歌的最后的综合——这便是戏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