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之论
@我爱大海:见义勇为不是一种功利行为,而是个人的一种优秀品质,教育部门给予见义勇为行为“政策性加分”,是对考生思想道德水平的充分肯定,是褒奖鼓励考生的积极行动,更是对社会的一种正向引导。
@陈沉:加分奖励作为一种善后激励,对扶持正义、弘扬美德意义重大。
@廖辉军:虽然倡导道德风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学生本身就属于有待保护的弱势群体,将这种自觉行为与高考联系在一起,就显得牵强了。
@枯河一草:不妥,对别的考生不公平,可给予别的奖励。
@古运渔火:加分不见得会让当地的见义勇为之举增多,弄不好造假的就更多了!
@漫游世界:如果有的见义勇为不能受到省政府表彰,那就肯定不能加分了,能受到省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风险是太大了。
@善者至尊王玉山:这是好事,但一定要将怎样保护好自己再去见义勇为列入日常教学中,仔细、具体地给孩子们讲好、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