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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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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1楼2012-04-12 19:10回复
    第一条啊。。。
    如果女方家长要求买房,并且房主写女方家长的名字。。。这个肿么算捏。。。。。

    


    2楼2012-04-1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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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06:40:3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那就不娶她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4-1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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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如果结婚前是各归各,结婚后依旧各归各,离婚了更是各归各。那还用结婚做什么。如果说房子是目前离婚后闹的最凶的问题。难道这样的规定出台后,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答案,典型一刀切。悲哀,悲剧,无耻。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存在。既然这样,那反正结不结婚,状态一样。那相什么濡以什么沫。谈一辈子爱不更自在。散买卖,即散交情。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4-1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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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等下刚生了。男人出轨了,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因为中国“法棍”说了啊,房子不是你丫的。大街上睡去。 如果一个女人有点底子还不怕。但是那些没底子的女人呢?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04-1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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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真离婚,带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没底子,那按中国的法律,孩子就会判给男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现在又都只有个把小孩,那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生活还有什么盼头?不说财产没了。青春没了。前途没了。连自己身上掉下肉都不能归自己所有。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是什么?法律如果是用来一刀切的,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倒退到如此无知地部,除了悲嚎,还能说什么。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4-12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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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信不信。妇女相对而言还是社会的相对弱势群体。一个连弱势群体都不能好好保护,甚至还把这个群体往绝路逼得环境,只能说堕落到无药可救了。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4-1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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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的女人不得不自己去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在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4-1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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