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九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增加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为顺利完成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模板只填名册(A4纸打印,机关一式3份,事业一式4份)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工资模板填写名册和竖表(名册A4纸打印,机关一式3份,事业一式4份,离、退休名册分做,竖表1份,B5纸打印,离休名册报老干部局1份),2012年1至3月份退休人员均按退休人员增加生活性补贴,4月份到退休年龄的按在职增加工资后再办理退休,涉及在职标准补发工资时补差。
3、2012年1至3月在职、离退休死亡人员,不加入单位工资名册中,统一填写到(附表1: 2012年1至3月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发工资表,B5纸打印3份,此表不许改动,直接打印)中,同本次工资一并审批。
几点要求
1、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增加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均使用电子表格(模板附后),以上增资执行时间均为2012年1月1日。
2、使用模板前要先详细阅读说明,模板不许改动,机关单位将模板复制后按原审批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和人社局审批,涉及组织部审批的离退休人员请将名册及时交到人社局一份,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电话82324136
3、所有单位均携带上一次的工资名册原件,1—3月份退休人员带退休审批单。
4、各系统要及时转发到所属事业单位,填表完成的单位随时与我们联系,按照安排时间及时完成审批,从2012年4月9日起至4月20日结束。我们将以系统为单位进行审批,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单位。先全额拨款单位,依次为差额和自筹单位。差额和自筹单位如单位能执行的可以现在审批,如暂不执行可随2013年正常晋升一同审批,审批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将本系统的电子板本发送至九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邮箱:gzflk82324136@126.com)。以便我们统计汇总。
5、此次填表信息均为原信息,不以编制核查信息为准。有新增加人员需出示相关手续(增编、调动、工资名册)。
6、请各单位劳资员详细阅读此通知,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填表、核对工作,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完成审批工作,确保财政及时发放。
7、审批时间安排:10日市直机关、事业,乡镇机关;11日民政、城建、财政、人社、文化、国土、环保、农业;12日粮食、执法、司法、安监、发改、经济、计生、机关局;13日畜牧、广电、农机、水利;16日卫生、林业、九台办、营城办、九郊办;17—18日教育。涉及组织部门审批的由组织部自行安排时间。
8、为便于工作我们建立了九台市劳资员群,群号为199054926,恳请各位劳资员实名实单位加入。
9、由于时间紧,给您带来工作的繁忙,请谅解。
九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9日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九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增加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为顺利完成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模板只填名册(A4纸打印,机关一式3份,事业一式4份)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工资模板填写名册和竖表(名册A4纸打印,机关一式3份,事业一式4份,离、退休名册分做,竖表1份,B5纸打印,离休名册报老干部局1份),2012年1至3月份退休人员均按退休人员增加生活性补贴,4月份到退休年龄的按在职增加工资后再办理退休,涉及在职标准补发工资时补差。
3、2012年1至3月在职、离退休死亡人员,不加入单位工资名册中,统一填写到(附表1: 2012年1至3月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发工资表,B5纸打印3份,此表不许改动,直接打印)中,同本次工资一并审批。
几点要求
1、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增加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均使用电子表格(模板附后),以上增资执行时间均为2012年1月1日。
2、使用模板前要先详细阅读说明,模板不许改动,机关单位将模板复制后按原审批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和人社局审批,涉及组织部审批的离退休人员请将名册及时交到人社局一份,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电话82324136
3、所有单位均携带上一次的工资名册原件,1—3月份退休人员带退休审批单。
4、各系统要及时转发到所属事业单位,填表完成的单位随时与我们联系,按照安排时间及时完成审批,从2012年4月9日起至4月20日结束。我们将以系统为单位进行审批,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单位。先全额拨款单位,依次为差额和自筹单位。差额和自筹单位如单位能执行的可以现在审批,如暂不执行可随2013年正常晋升一同审批,审批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将本系统的电子板本发送至九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邮箱:gzflk82324136@126.com)。以便我们统计汇总。
5、此次填表信息均为原信息,不以编制核查信息为准。有新增加人员需出示相关手续(增编、调动、工资名册)。
6、请各单位劳资员详细阅读此通知,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填表、核对工作,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完成审批工作,确保财政及时发放。
7、审批时间安排:10日市直机关、事业,乡镇机关;11日民政、城建、财政、人社、文化、国土、环保、农业;12日粮食、执法、司法、安监、发改、经济、计生、机关局;13日畜牧、广电、农机、水利;16日卫生、林业、九台办、营城办、九郊办;17—18日教育。涉及组织部门审批的由组织部自行安排时间。
8、为便于工作我们建立了九台市劳资员群,群号为199054926,恳请各位劳资员实名实单位加入。
9、由于时间紧,给您带来工作的繁忙,请谅解。
九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