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人类的意识行为都是自然法则的产物,我们心里肯定都不是滋味,你我的不同意识行为仅仅是自然法则自组织后的复杂性反映,那我们活着干嘛,人又有什么意义?那么,我们再从反方向来探讨一下!
前面已经提到过几个假定的定理,重新整理一下。
引理是“自然是客观唯物,智慧是主观意识”,
科学遵循的是定理A:“智慧从属于自然”;
老子遵循的是定理B:“智慧不从属于自然,且自然也不从属于智慧,二者是二元对立关系,且道是正确,智是错误”;
科学体系与老子体系相同点在于都选择的是客观的自然,不同点是科学纳入了智慧,而老子摒弃了智慧。
前面提到的科学的结论让人不舒服,我们从相反方向讨论,再给出定理C:“自然从属于智慧”。
如果定理C是正确的呢?即智慧才是宇宙的本源,一切万物都是智慧的体现。从这条路走下去,发现这又貌似进入了佛法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