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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正确对待社会慈善,张显有责任义务公布捐款明细流向和转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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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东35楼2012-03-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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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社会慈善、骗取社会慈善、打击民众对社会慈善的信心,才是最可耻的行径。


    36楼2012-03-1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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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37楼2012-03-1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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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显太无耻,消费社会慈善,还诋毁社会慈善。


        38楼2012-03-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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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楼2012-03-1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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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药案中,张显为了掩盖他骗捐骗民意而导演了一幕幕戏,连捐款人问他捐款的钱哪去了,问他为什么把捐款人姓名都改了也被他和水军轰骂,冷静想想,难道还看不出张显幕后的猫腻吗?


            40楼2012-03-1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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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楼2012-03-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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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2012-03-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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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9 23: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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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楼2012-03-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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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这标题恐怕不太严谨。张显我觉得他是没有责任公布捐款的。
                    有责任公布的,应该是张平选和王辉。张显在药家鑫一案终结后,应该自动失去代理人的身份。
                    不过最要命的是,法律目前似乎没有详细条文强制公布捐款,所以张家不公布,也只能从道德上指责他们,从法律上应该是拿他们没法。


                    44楼2012-03-1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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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显参与策划募捐,且募捐是在他代理期间发生的,要求他代文盲表弟公布也不为过。
                      的确,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公布,那就看张显做为一个知识分子,高校副教授的觉悟和社会责任感了。


                      45楼2012-03-1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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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公众要求张显公布捐款情况和使用情况是受法律支持的。


                        46楼2012-03-1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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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张显作为代理人,以超过20万的捐款会转捐给需要帮助的孩子为名义,进行收捐。而这个转捐义务,应该在捐款超过20万的时候就履行转捐职责,但至今仍然未履行,应该视为张显作为代理人,至今未履行完的职责,应该尽快予以履行。


                          47楼2012-03-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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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楼2012-03-1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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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9 2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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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楼主。


                              49楼2012-03-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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