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55,881贴子:61,272,530
  • 8回复贴,共1

评马布里打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眼观网媒传马布里打人,气愤,气愤是其真实性,气愤是标题宣传,气愤有无证据,我不太认为是真的。就是打人,我认为也是该打。一个NBA名星球员,一个国际巨星,一个公众人物,他吃饱撑得打你一个小人物?人家很自重。就是真打了,那被打人必有可恨之处。我喜欢马布里,不管其是否打人,我都认为他没有明显过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我力挺马布里,该出手就出手。球员也是人,名星球员也是人,我们尊重人家,人家自会尊重你。


1楼2012-03-12 18:37回复
    求粉求粉求粉求粉求粉必回必回必回必回必回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3-12 18:38
    回复
      2026-01-28 21:32:1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太原警方确认马布里打人 被打者头晕胸闷已入院2012-03-12 16:19:22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7383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8)
      12日,太原市**局就“山西球迷指控马布里打人”一事做出情况报告,证实马布里有手挥矿泉水瓶打到球迷的行为,并用右脚踹了被打者的下颚处。目前被打者已经在太原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中新网太原3月12日电 (胡健)12日,山西省太原市**局就“山西球迷指控马布里打人”一事做出情况报告,经证实,马布里确有手挥矿泉水瓶的行为,受伤球迷曹某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头皮血肿及左下颚角处软组织伤,现在太原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被打球迷接受采访该报告显示,3月11日21时37分,山西中宇汾酒队和北京金隅队在太原滨河体育中心比赛结束,在运动员退场口外,挤满了大约300余名球迷欢庆山西队的胜利。山西球迷曹某在距离球员出口5米的地方,北京队在45名保安人员的护送下首先出来。经过调查,马布里排在前面首先出来,保安人员申某贴身护送马布里。由于山西队赢球,球迷情绪激动,人员拥挤,马布里右手手持矿泉水瓶一挥,打伤球迷曹某的头部致其倒地,接着用右脚踹了曹某的下颚处。 随后球迷情绪更加激动,围堵着大巴车,并高呼“马布里下车道歉”。此时,安保人员围起人墙隔离球迷,在80分钟后,球员才驶往住地。目前,警方通过球迷吴某、刘某和张某,以及两名护送北京队的安保人员申某、任某对上述情况予以证实,现场照片中也能看出马布里退场时右手持矿泉水瓶的情形。 12日凌晨,受伤球迷曹某被送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检查,该诊断治疗建议书上显示其头皮血肿、左下颚角处软组织伤。12日6时18分,受伤球迷曹某在**机关接受调查时突感头晕、胸闷,现已被送往太原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具体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4楼2012-03-12 18:39
      回复
        笑摸6楼狗头


        5楼2012-03-12 18:41
        回复
          “北京队在45名保安人员的护送下首先出来”,45个人那得排几层?是马布里脚太长太细?怎么踹到你?难道你是自己跑到人家脚上的?这可又是你侵犯人家人,堵人家路?


          6楼2012-03-12 18:43
          回复
            12日凌晨,受伤球迷曹某被送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检查,该诊断治疗建议书上显示其头皮血肿、左下颚角处软组织伤。12日6时18分,受伤球迷曹某在**机关接受调查时突感头晕、胸闷,现已被送往太原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具体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一个已经喝过我矿泉水瓶,“马布里右手手持矿泉水瓶一挥”就能把人砸成这样?荒谬?你当这是炮弹速度?你当这是硬物啊?


            7楼2012-03-12 18:48
            回复
              一会儿不看,又沉了,自己顶


              8楼2012-03-12 20:10
              回复
                现在才发现,这哥们与我同岁


                9楼2012-03-12 20:12
                回复
                  2026-01-28 21:26:1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两天不看,又沉了,自己顶,大家顶,此贴正火热中


                  10楼2012-03-14 12: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