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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了官港湖售楼处外很多人高举不标,写着‘...,价格欺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早上去开发区路过官港湖那个楼盘的售楼处看到一些人在聚集,打着横幅‘...,价格欺诈’。
价格跌的时候找开发商退钱,那价格涨的时候是不是要给开发商补齐了房款呢?
大家买房时候都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至少双方要遵守合同契约,有契约精神,任何违反合同的约定都是不诚信的,不仅仅开发商如此,购房人亦如此。



1楼2012-03-11 22:28回复
    先沙发!言之有理!


    2楼2012-03-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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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1 01:56:2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炒房者、买房者都要接受教训,中国的房市才健康!!!这世界上不存在只涨不跌的神话!!!!!!!!!!!!!!!!!!!!!!!!!!!!!!!!


      3楼2012-03-1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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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房者活该


        IP属地:山西4楼2012-03-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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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如此随便毁约的话,那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应该如此做。二手房买贵了,到时候找原房主退钱去。
          以上的这些做法就是不讲理


          5楼2012-03-1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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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


            6楼2012-03-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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