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称公路变性收费没完没了 成政府提款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路还普遍存在超限收费现象。孙继业指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可放宽至25年,于是不少“政府还贷公路”摇身一变,变“性”为“经营性公路”,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和“摇钱树”。如首都机场高速立项时为“政府还贷公路”,后来变“性”为“经营性公路”。京石高速收费年限竟达42年。
“人民群众对这种‘收够了还收’、‘没完没了’的做法十分反感又无可奈何。”孙继业讲到这里时,全场响起了一片认同的掌声。孙继业语气坚决地说:“收费公路久治不愈,究其根源在于不少地方把公路收费视为稳定的财源。因此不痛下决心,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