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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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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十年,近年来丈夫总是以性格不和为由,对我百般挑剔,夫妻感情也是日渐冷漠,不得已,去年我们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也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均分。离婚后几个月,我才听朋友说他早在外面与另一女子同居,并且和该女子已有一个女孩。我知道了真相心里实在是气愤不已,听说《婚姻法》中规定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我现在离婚手续都办完了,还能向前夫索赔吗?


IP属地:上海1楼2012-03-09 12:08回复
    那要看还有没有你不知道的财产


    3楼2012-03-09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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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9 03: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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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那像她这种,如果是当时不知情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之后才发现的是不是可以重新起诉要求赔偿?


      来自掌上百度5楼2012-03-1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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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当时因为不知情放弃赔偿,在一年之内发现并重新起诉就可以了吧?


        来自掌上百度7楼2012-03-1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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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现在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我们是经人介绍的,才结婚三个月,结婚期间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男方要求我赔偿他的所有损失(酒席钱,房间家具钱,彩礼钱),我要是上诉的话,会怎能么样,我们领有结婚证,男方在过性生活方面有问题,现在他家把这个问题归到我身上来,说我拒绝过性生活造成的(只同房过两次),如果上诉,我要赔偿他的损失吗。因为结婚我家也有了一大笔钱,急急


          9楼2012-03-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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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说除斥期,我国合同法第55条是这样规定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我帮你分析一下,第55条规定的“撤销事由”,在你的情况中就是指你离婚后才知道你前夫是有小三而且有个女孩儿这件事,自你知道这件事后起算1年内,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你们的离婚协议(即合同)无效,对财产予以重新分割(因为前夫是过错方,在重新分割时法院是支持你获得多数财产的)。你自知道这件事后,已经过了1年,那么这个合同就生效了。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是自你离婚后的2年之内有效。
            支持你


            11楼2012-03-2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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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2-03-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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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主张赔偿并且有详细的证据就能告。


                13楼2012-03-3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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