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有一些太幼稚了呢?
如果把我——或者说是我们的故事写成校园小说,那一定是不会有人愿意注意的吧。还没有开始一丝丝爱慕就已经注定结局,中间的故事是冗长又相似的心思,几乎缠绵着主人公的思绪每一日每一夜。长长的故事中,主人公没有一次激动人心的表白,只是在网上注册一个名字,在空间中写下相思,甚至不允许任何一个好友来访。最可怕的是,这篇不会有人注目的小说,竟然一直就这么写下去,至今看不到终结,或许就没有终结了吧。
小说就是一个梦,所以永远都这么美好,哪怕是悲剧结尾;而生活最多只能美好到“如梦似幻”这个境界,总是少了一次偶遇,再好的运气,还是少了一次偶遇。
可以说我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但依旧做了这么冒险的事——掉进狼窝爬不出来。曾经没有人能从我生活中的点滴看见张子健的痕迹。只有那些桌子椅子作业本知道,我曾经在上面用铅笔写了多少回“子健”“兔子”“小燕”“狼亲”和“爱♥”;只有那些藏在瓶子里的幸运星知道,纸条的内侧被我写满了他的名字;只有我的电脑知道,那些他的照片不在文件夹中,而在我的邮箱网盘上;只有我的手机知道,通讯录中有一个叫“张子健”的人,下面跟的是我自己的号码——当然,叫子健的人太多了……如今,有亲爱的狼你们知道了。
可以说我是一个很理性的人,但遇见了兔子,我竟然就这么不理性了。我竟然为一个人写文章,竟然为一个人去看电视剧,竟然为一个人做了数也数不清的白日梦,竟然是为了这样一个看得见也只能看见的人。睡前千百遍想到他,想着他会不会入梦,任凭用这样的方式给每一天画上句号。似乎迷上他了之后,理性的我要加一个最悲哀的前缀——“曾经”。一去不复返,常常还是心甘情愿,像个傻子一样。
我们之所以爱一个人,是因为他有我们尊重的品质。
碰上他——还有你们,我的生活就变了。似乎我所有的优点前都要加上这个最悲哀的前缀。
曾经以为,自己有些小文采,自己能画得小生动。写过春光旖旎,一地碎锦灿若烟霞;秋水连天,黄叶纷飞黯然销魂;画过巧笑倩兮,惊落一树夭夭桃花;泪打衣襟,泣血愁苦直洒湘竹。但是,我如今描摹不出他的一丝神情——只会呆呆地看,我也写不出,我和亲爱的狼究竟是怎样的情感,究竟一起欢笑着怎样的快乐,担心着怎样的他——于是我就在吧里“嗯嗯啊啊”了两年有余,至今没有奉上自己的成狼礼。
就是这样,只是想说。
想想,可说可不说。
还是说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