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神圣而又黑暗的双面实体,说神圣,是因为它能救死扶伤;说黑暗,是因为它也能杀人于无形。
现在销售假药,有人抓;卖错药,要赔偿;那医院给病人误诊,是不是可以追究赔偿,物质上或者精神上的赔偿,我们可以参考或者说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申请和执行,毕竟我们去医院也是一种消费模式。医患之间也是存在权利义务方面的事实。
我们花钱找大夫看病,挂号或者住院,我们就是消费者了,我们就应该享有权利和义务,可是好像就没有听说过误诊或者治不好花很多冤枉钱要求赔偿的。
各位看官,有懂法律的研究研究,别让患者花冤枉钱。
现在销售假药,有人抓;卖错药,要赔偿;那医院给病人误诊,是不是可以追究赔偿,物质上或者精神上的赔偿,我们可以参考或者说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申请和执行,毕竟我们去医院也是一种消费模式。医患之间也是存在权利义务方面的事实。
我们花钱找大夫看病,挂号或者住院,我们就是消费者了,我们就应该享有权利和义务,可是好像就没有听说过误诊或者治不好花很多冤枉钱要求赔偿的。
各位看官,有懂法律的研究研究,别让患者花冤枉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