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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有感,求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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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我的翅膀,从来就不是我的囚牢。只要等到对的风,我就可以开始飞翔。
  “我可是聪明到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于是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以一种“我的人生需要被矫正”的方式。
  喜欢就养了啊?流浪狗有了名字就不是流浪狗了。取了名字就要替它的人生负责不是吗?
  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这只会让“努力”这两个字失去应有的光彩。青春里的两个女孩,联手让我认识了这一点……并且拼了命相信,努力就会看见美丽的风景。持续不懈的一流努力,就会看见不可思议的世界。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一起回家”这四个字,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
  “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大学,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张用粉笔划下着白线的青涩脸孔。
  “柯景腾,既然你那个时候就很喜欢佳仪了,为什么还可以一边喜欢小华?”阿和不以为然,他算是个爱情基本教义派。
  “这算什么问题?一次喜欢两个女孩有什么好稀奇?很多女生也常常一边喜欢刘德华,一边喜欢张学友啊!”我老实回答,语气漫不在乎。
  回避情感才是最不正常的事。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真正认识了情感——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感,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才有“大人的成熟世故”跟“小鬼头的义无反顾”的差别。对我来说是这样。
  “哪有这样的?谁跟你一样?”阿和啼笑皆非。
  “这种事我能有什么办法,喜欢上就喜欢上了。”我看着胚芽奶茶上的泡泡。
  是啊,喜欢就喜欢上了……
  恋爱就是集体作战啦,这样才有热血。相信我,热血的爱情总有一天会流行起来的。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着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
  要给你最大程度的快乐,与其让快乐指数从零跑到一百,不如从负一百飙到正一百,这样绝对值是两百整,非常厉害又一辈子忘不了的快乐吧!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1楼2012-03-03 15:54回复
    前排挽尊


    3楼2012-03-0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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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4 1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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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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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2-03-0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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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你妹的飘,!S,B


        5楼2012-03-0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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