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这事情后果怎么样,如果仅是楼主所说,张显作为律师,要求药家进行精神赔偿,就算是没有直接向法院提出,而是向私人提出,哪怕行为不符合规定,也上升不到有没有道德这种说法吧?
这就叫没道德了,那帮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不是更没道德?明知道人家是恶意杀人犯还收钱辩护?上纲上线不是这么上的。
所以有些说药家鑫死了拿命抵钱这种说法很可笑,判你死刑,是因为你触犯了法律,按刑法规定你应该是死刑就是死刑。判你赔钱,是因为你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这根本是两码事好吧?怎么可能混为一谈?中国法律体系中,有时候会加入太多中国人的一些世俗道德观念,甚至影响到法律本身,是好事,也是坏事。比如拿钱买命。同样两个恶意杀人犯,如果一个恶意杀人犯能够拿出足够多的钱进行赔偿,而另一个杀人犯没钱的话,是不是就比有钱的杀人犯该死?那法律本身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没这种说法吧。
再说张显吧。作为一个律师,他的收入,就来源于他们为自已的当事人提供了多少帮助,而从职业道德上来讲,律师也确实应该为自已的当事人尽可能多的争取利益。所以张显身为律师这种做法,对不对放一旁说,人家的确有这个权利。至于药家赔不赔,那就是法院才能决定的事儿了。
这就叫没道德了,那帮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不是更没道德?明知道人家是恶意杀人犯还收钱辩护?上纲上线不是这么上的。
所以有些说药家鑫死了拿命抵钱这种说法很可笑,判你死刑,是因为你触犯了法律,按刑法规定你应该是死刑就是死刑。判你赔钱,是因为你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这根本是两码事好吧?怎么可能混为一谈?中国法律体系中,有时候会加入太多中国人的一些世俗道德观念,甚至影响到法律本身,是好事,也是坏事。比如拿钱买命。同样两个恶意杀人犯,如果一个恶意杀人犯能够拿出足够多的钱进行赔偿,而另一个杀人犯没钱的话,是不是就比有钱的杀人犯该死?那法律本身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没这种说法吧。
再说张显吧。作为一个律师,他的收入,就来源于他们为自已的当事人提供了多少帮助,而从职业道德上来讲,律师也确实应该为自已的当事人尽可能多的争取利益。所以张显身为律师这种做法,对不对放一旁说,人家的确有这个权利。至于药家赔不赔,那就是法院才能决定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