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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子被拘留9天,吧友们说该不该?回复1是该,回复2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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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责**不作为,算“公然侮辱他人”?
  男子因此被行政拘留 9 天,不服处理将**局告上法庭,称帖中未提及具体个人
  羊城晚报讯 去年 11 月网友“安东一怪”在淮水安澜论坛上发表了名为《涟水交**大队—— —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的网帖,随后被江苏省涟水县**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 9天的处罚。 该网友因不服**部门的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月 23 日下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1楼2012-02-26 00:45回复
    原告方卜延兵(网友“安东一怪”)是一名法律工作者, 被告方是涟水县**局。 原被告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拘留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事件回放
      发个网帖被行政拘留 9 天
      2011年11月20日10点34分, 网友“安东一怪” 在淮水安澜论坛上发表了一则名为《涟水交**大队—— —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的网帖,内容如下:“晚上在涟水县城开车,不开近光灯,不会灯,开着氙气大灯,让人一点看不清路面情况! 我真的不知道,交**大队的官员们,你们除了违章罚款以外,能不能做点人事呢? 你妈晚上上街不开车吗? 弄得现在好多摩托车也装了那氙气大灯,你妈眼瞎了吗? 晚上乱停车,你都有人拍照罚款,那灯你就没人管? ”
      2011年 12 月 5 日,该网友发表了名为《涟水县**局,你是公正执法,还是打击报复? 》的帖子,称“自己因为发表了 20 日的网帖, 被涟水县**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 9 天的处罚。 对于我的行为,个人辩解最多也就是爆了粗口、素质低下而已,怎么也构不成公然侮辱他人。 侮辱他人,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2楼2012-02-26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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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8 2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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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咋说就是咋回事,白的说成黑得 ,黑得那点钱说成白的。


      4楼2012-02-26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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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22222222222222


        5楼2012-02-2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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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2


          来自掌上百度6楼2012-02-2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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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1111111111111111


            8楼2012-02-2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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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2012-02-26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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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也有那样的灯?我也去换个去


                10楼2012-02-2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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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8 2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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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俺2.。。


                  11楼2012-02-2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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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天朝。。。。。。。。。。


                    13楼2012-02-28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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