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卜延兵(网友“安东一怪”)是一名法律工作者, 被告方是涟水县**局。 原被告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拘留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事件回放
发个网帖被行政拘留 9 天
2011年11月20日10点34分, 网友“安东一怪” 在淮水安澜论坛上发表了一则名为《涟水交**大队—— —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的网帖,内容如下:“晚上在涟水县城开车,不开近光灯,不会灯,开着氙气大灯,让人一点看不清路面情况! 我真的不知道,交**大队的官员们,你们除了违章罚款以外,能不能做点人事呢? 你妈晚上上街不开车吗? 弄得现在好多摩托车也装了那氙气大灯,你妈眼瞎了吗? 晚上乱停车,你都有人拍照罚款,那灯你就没人管? ”
2011年 12 月 5 日,该网友发表了名为《涟水县**局,你是公正执法,还是打击报复? 》的帖子,称“自己因为发表了 20 日的网帖, 被涟水县**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 9 天的处罚。 对于我的行为,个人辩解最多也就是爆了粗口、素质低下而已,怎么也构不成公然侮辱他人。 侮辱他人,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