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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莲蓬鬼话】十宗罪1【作者:蜘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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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男孩马骝浮出水面,他的一些怪异行为和此案有着相似之处。特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包斩和苏眉前往赵纤纤的户籍所在地调查马骝,梁教授和画龙依旧留在乌塘镇寻找凶杀现场。
镇上警力有限,画龙和联防队员分片包干,每人划定一块区域,挨家挨户的进行排查。
画龙负责的那片范围正好包括兽医家和盲人老头家,警方对这两户人家的院子进行过多次搜查,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画龙不死心,决定再去查看一次,盲人老头依旧坐在院子里,猫依旧在荒草中嬉戏,月亮依旧挂在天空。
盲人老头见到画龙,突然哭了,干涩的眼窝流出泪水。
画龙感到很诧异,盲人老头对画龙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
我眼瞎了,心里亮堂着呢,我看不见,可能听得见,听的清清楚楚。
画龙疑惑的问道:你听见什么了?
盲人老头说:我孙子被人杀死了,我知道。
画龙说:啊,被谁杀的,在哪里?
盲人老头说:我听到他在喊爷爷……
画龙再三询问,盲人老头只是说他听到了孙子临死前的呼救声,但是他不知道是谁杀死了他的孙子,也不知道在哪里。画龙觉得老人有点犯糊涂,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他说昨晚上二胡的弦断了一根,他意识到,孙子被人杀害了。
这些话虽然不能让画龙信服,但是已经引起了他的警觉。
画龙开始重新思考整个案子,他的脑海中像电影一样闪过很多画面,其中有两点很可疑,他想到赵纤纤曾经做过处女膜修复手术,这个女孩很可能被强奸过。他想起赵纤纤的画作,那些画作中有一些小镇建筑的写生,其中就有盲人老头的家,还有兽医家的院子。
画龙思索了一会,突然想到——赵纤纤画这些画的时候,她应该在什么位置?
写生素描如同摄影拍照,一个人如果能拍到建筑大门的照片,那人肯定面对着大门。
赵纤纤的画作呈俯瞰的视角,她画画的位置应该是在盲人老头和兽医家对面的一个很高的地方。画龙看到斜对面有座阁楼,一个破败的木质建筑,阁楼的木窗紧闭着,楼下台阶处停泊着一条乌篷船。
画龙走过石桥,敲了敲门,有个20多岁的青年人把门打开,画龙表明**身份,说要检查一下消防设施,青年人很热情,把他邀请进来。庭院深深,穿过两道门,楼梯上放着一些渔网,看来这是一户打渔人家。阁楼上没有灯,青年人说去拿个手电筒。画龙走进阁楼,黑暗之中,隐约看到阁楼里放着几个铁皮柜子,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阁楼里还弥漫着醋味。


238楼2012-03-24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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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龙虽然不及包斩的鼻子灵敏,但他的嗅觉渐渐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时隐时现,一阵一阵的。那是一种他熟悉的味道:死尸的腐味。
    这个阁楼里死过人,腐尸的臭味经久不散。
    画龙想要掏枪,却发现自己没有带枪,他一回头,那个青年人脸色苍白正站在门前,他没有拿手电筒,而是将手中的一张渔网向画龙抛了过去,渔网张开,罩住了画龙。
    那个青年人先是用竹篙打了画龙几下,没有将画龙打晕。画龙剧烈挣扎,但一时半会无法挣脱渔网,那个青年人有些慌乱,将一大瓶液体倒在画龙身上,迅速离开了房间,并且关上了门。这种液体是乙醚,极易挥发,在封闭狭小的环境里,一分钟内就可以让人昏迷不醒。画龙破口大骂,继续挣扎想摆脱渔网,一会儿,他感到意识渐渐模糊,很快就昏迷了过去……
    画龙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铁皮柜子里,双手被铁丝反绑,双脚也被铁丝捆扎上了,嘴巴里塞着一团毛巾,还缠绕了几圈胶带,这是防止他吐出嘴巴里的毛巾大声呼救。画龙挣扎了几下,手腕上的铁丝捆的非常牢固,陷进皮肉,铁丝拧成了麻花状,不可能挣开。
    画龙的周围,密密麻麻全是老鼠,当一个人被老鼠包围的时候,心里该是多么的恐惧?
    画龙意识到,自己的下场即将和浣玉一样——被老鼠吃的只剩下一副骨架。
    这是一个长方形铁皮柜子,横躺在阁楼的窗下。这种铁柜子是用来养鱼苗的,长两米,高和宽一米多点,坚固密封,盖板上只有几个硬币大小的通气孔,还上了一把铜锁。
    这个铁皮柜子就像是一口棺材,这里很可能就是画龙的坟墓!
    画龙坐了起来,身边的老鼠上下翻滚,柜子里空间狭小,他的头顶着柜子的盖板,从通气孔中可以看到阁楼的窗户。
    画龙有两种选择:
    一、坐以待毙,等待别人来救,但别人找到他的时候,下场很可能是只找到了他的骨头。
    二、自救,在老鼠吃掉他之前,从这铁皮柜子里逃出去,但是应该怎样做才能逃出去呢?
    第八卷 尸骨奇谈 第四十章 深渊之恋
    画龙一生中历经无数凶险,他知道自己必须临危不乱才能化险为夷。
    画龙仔细审视了自己的处境,已经有老鼠开始噬咬他了,他一动不动,从通气孔中看着阁楼的窗口。越来越多的老鼠开始噬咬他,画龙翻了个身,用身体压死几只老鼠,他的手指突然碰到了脚腕上的铁丝。


    239楼2012-03-24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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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1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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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龙灵机一动,他已经想到了逃生的办法。
      一个人手腕被反绑,脚腕被捆绑。呈跪姿或者蜷缩的姿势,手就可以解开脚腕上的束缚。画龙忍受着老鼠啃噬时的剧痛,将脚腕上的铁丝松开解除,这铁丝使他看到了希望,也成了他逃生的唯一工具。
      如果手是自由的,可以将铁丝从通气口穿过去勾住窗口的挂钩,将铁皮柜子立起来,然后晃荡几下,从窗口掉进外面的水中,就会得救。
      然而画龙的双手被反绑,手上的铁丝不可能解开。
      按照惯性思维,手是最灵活的。然而特种兵以及**都接受过用脚开枪的训练,画龙身为**教官,他的脚也非常灵活。画龙先踢死一些老鼠,为自己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铁皮柜子里空间狭小,画龙身上沾满了老鼠的肚肠,令人作呕。
      画龙用脚趾将铁丝的一端拗成一个小圈,从通气孔中伸出去,小心翼翼勾住窗口的挂钩,然后经过几次调整,画龙寻找到最合适的姿势,两只脚互相交替,拽紧铁丝,画龙力大无穷,最终将整个铁柜子立了起来。
      画龙的脚踩住柜子的内侧两边,以身体晃动柜子,抓住时机,铁皮柜子晃荡了几下,撞开虚掩的木窗,从窗口跌进外面的水中。
      整个过程惊心动魄!
      盲人老头正在院中枯坐,他看不见,但是听觉很灵敏,对面阁楼上掉下一个铁柜子,扑通一声,水花四溅,兽医也听到了,最后,盲人老头和兽医将画龙从铁皮柜子里救出。
      画龙和联防队员再次进入阁楼,那个青年人已经不见了。
      阁楼的另外两个铁皮柜子里,各用醋泡着一具人体骨骼。后来经过鉴定,这两具人体骨骼分别为莫菲和盲人老头的孙子。
      苏眉发来了马骝的照片,画龙一眼就认出,那个青年人尽管做过整容,但他就是马骝。
      据房东介绍,马骝前不久租了这座阁楼,平时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过他。
      梁教授说:他只是用这阁楼作凶杀现场,平时,都是化妆成赵纤纤的样子,或者说,他已经变成了赵纤纤,只有杀人的时候才会变回自己。
      梁教授推理分析认为,赵纤纤已经遇害死亡。三年前,马骝杀害了赵纤纤,马骝可能无意中得知赵纤纤曾经在乌塘镇被强奸过,三年后,马骝假扮成赵纤纤来到镇上寻找那个强奸犯。因为仇恨别人穿红裙子,所以这个变态的年轻人杀死了浣玉和莫菲,后来调查得知盲人老头的孙子强奸了赵纤纤,于是,马骝又将孙子杀害。


      240楼2012-03-24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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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长说:那孩子看上去很老实,怎么会干出强奸的事呢?
        梁教授说:我也不太确定,只是推理和分析,只有抓获了马骝,此案真相才会水落石出。
        警方发布了通缉令,然而始终没有抓获马骝。这个青年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人再看见过他。正如通缉令上描述的那样,此人伪装成女人,别人很难分辨身份。
        我们生活的城市里,任何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都有可能是他!
        几天后,画家和戏子也从镇上消失了,有人在茶楼的换衣间里发现了一首诗:
        沅玉幽骸已尘埃,
        乌塘遗梦旧情怀。
        芊芊江风香飘去,
        菲菲暮雨绵归来。
        画阁春肠强行墨,
        梨园怨歌难剪裁。
        旧事已为铁棺锁,
        不知谁人得揭开。
        这首诗写在一张纸上,字迹娟秀,纸上面还放着一把带血的剪刀!
        苏眉和包斩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马骝的家。马骝父母双亡,单独住在一个破旧居民楼的最顶层,苏眉和包斩与当地警方一起破门而入。马骝的卧室落满尘埃,看上去像一个女孩的闺房。包斩从一张照片上判断,马骝将自己的房间布置成赵纤纤的房间模样,有时,不得不佩服一个人的能力,那个房间几乎和赵纤纤的房间一模一样。床,枕头,书桌,小台灯,这些都费尽了心思才弄齐的。马骝的信件中写道,他曾经躲在赵纤纤卧室的床下,他借过她的指甲刀,私下里偷配了钥匙。
        房间的抽屉里堆满了没有寄出的信,从笔迹颜色上可以判断这些信写于不同的时间,那些被水浸湿的字体也能看出写信人曾经哭过。
        这些信都是马骝写给赵纤纤的,摘录如下:
        纤纤,我所有的密码都是你的生日,一直都是,并且将永远是。我为你保持着很多习惯,以前我从来都不吃话梅,第一次吃,是你给我的,后来就养成了习惯,有时,半夜里我也要去买话梅,想你的时候,我就要吃话梅。


        241楼2012-03-24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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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头发总是很香,为了找到你使用的洗发水,我买遍所有的牌子,挨个的试,终于找到了你的香味。因为这种香味可以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模仿你写的字,我们的笔迹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你已经渗入到我的生命之中,到处都有你的影子,你隐藏在我生活的细节里面。我平日最自然的动作,我的一举一动,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看着雨水打湿窗外的树叶,我能感觉到我们在一起。
          纤纤,你知道吗,每次走楼梯的时候,我会靠扶手那一边走,因为我最后一次和你并肩走下楼梯时,我就是靠着扶手走的,而你就走在我的身边。
          纤纤,我知道你有叠被子的习惯,所以,我每天也会叠被子,我现在可以将被子叠成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就像是军人的被子,只有一次,我想放弃,我扑到被子上大声痛哭,你从小到大坚持叠被子,可是,你为什么就不能坚持爱我呢?你爱过我吗,哪怕只有一秒种?
          我用很多种方式来想你,来和你说话,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下雨时分,宁静与忧伤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落雪时节,沉默与孤独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用钥匙在你家楼下的墙上刻了很多字,等一整夜,只是为了看一眼你早晨上学时的身影,你带着围巾,你穿红色的夹克,我悄悄地跟在你的后面,只是为了看着你。
          曾经,我是那么真诚的地站在你的背后,望着你美丽的背影,你在夏天穿红裙子,下雪的天气,你穿红色的羽绒服,你裹紧衣服,一直往前走,你只要一回头就会看到我,但是你没有。我多么想追上你,把你冰冷的手踹在怀里。我很喜欢站在四楼教室的窗前,你在注视风景,我在注视你。你走后,我会站在你站过的那个地方,望着你望过的方向,把手掌贴在你贴过的那个位置,我一直在你身后,可是……你从来都不曾回头。
          时光宛若流水,玫瑰的颜色并不消褪。
          这些年来下过的暴雨,就像是很多游泳池摔碎在地上,然后消失不见,如同我为你流过的泪。纤纤,你不知道,我为你流过多少泪。
          我用瓶子储存泪水,用胸腔储存叹息。


          242楼2012-03-24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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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比最深的海水还要深,你要是肯看着我的眼睛,就会看到深渊,看到我眼睛里的鱼游来游去。你的外壳就躺在我的身边,日日夜夜,你的墓地和你的葬礼都在我的怀抱之中。
            我追赶你追赶过的蝴蝶,低头去闻你闻过的花。
            我走过你走过的街头,徘徊在你徘徊过的路口。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内裤!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裙子!
            我爱你爱到变成了你的样子!
            你的内裤上有血,我没有洗过。这是我从你房间偷来的,你不知道,我多么喜欢在你的床下睡觉。我穿上你的内裤,很害羞。第一次穿着连裤丝袜上街的时候是冬天,我很紧张,丝袜里面穿的就是你带血的内裤,丝袜外面穿着秋裤和毛裤,人们根本看不出来,我喜欢丝袜带来的那种滑腻的感觉。后来,我终于敢在夏天穿上裙子出门了,我变成了你,就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每天早晨洗脸的时候,我会疯狂的陶醉的痴情的亲吻镜中的自己。
            我不是在亲吻镜子,我在亲吻你。
            我吻你的肠子,我把你的脑浆涂满我的全身。
            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吗?
            ……
            这些泛黄的旧信件,每一封都饱含深情,每一封都是那么的变态。
            房间里落满尘埃,书桌旁边的床上,苏眉和包斩发现了床上的一具骷髅,骷髅呈现侧卧的姿势,躺在枕头上,旁边还放着个枕头,由此可见,有个人曾经搂着一具尸体睡了好几年。


            243楼2012-03-24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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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259楼2012-03-2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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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260楼2012-03-2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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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16: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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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走访组广泛征集目击者,初步认为凶手可能骑着电动自行车抛尸,这点和12年前的119碎尸案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12年前,警方认为凶手是骑着自行车抛尸!
                  大案指挥部成立了实验室。
                  现场勘验、物证分析、痕迹鉴定,三个小组联合成立实验室,配备有最新科技仪器,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显微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多波段光源检测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薄层扫描仪、法医图像分析仪、DNA扩增仪、DNA测序仪、语言识别工作站、文件检验仪等,以及其他实验室设备。
                  梁教授要求鉴定专家从包装尸块的提包和塑料袋上做最细致入微的检查,力图提取残留的血、精龘液、唾液、痰液、毛发、指甲、污渍、油渍、皮屑或者其他人体组织。
                  这名死者的人头也被煮过,面目难辨,经过DNA鉴定死者为男性,年龄约四十岁。
                  两起碎尸案有了很大的区别,12年前的119碎尸案死者为女性,20岁;12年后的911碎尸案死者为男性,40岁。
                  案情变得复杂起来,特案组分析讨论,包斩在会议上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这名四十岁的中年人也许就是119碎尸案的凶手,被人以同样的方式杀害,还有一种可能,此人是知情者或目击者,被119碎尸案凶手杀人灭口!
                  这两个假设的问题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凶手在多年后杀死知情者?
                  知情者在多年后杀死凶手?
                  哪一种可能更接近事实真相呢?
                  苏眉利用电脑技术寻找到在网络上发帖的几名网友。黑弥撒在鼓楼区分局接受了警方的询问,他称自己是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喜欢一张重金属音乐专辑,因此命名。
                  梁教授:1996年,你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可以排除你作案的嫌疑。
                  鼓楼区分局长:你对十几年前的案子为什么那么关注,怎么想起在网上发帖推测凶手?
                  黑弥撒说:我对这起案件的关注是2006年,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我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民间高手进来一同探讨案情,但没想到有人怀疑我是凶手。


                  265楼2012-03-2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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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教授:你在帖子里的推理分析我都看了,有一定的道理,我们会深入调查。你认为犯罪嫌疑人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可是你忽略了极其关键的一点。
                    黑弥撒:什么?
                    梁教授:这个也不是什么保密性质的问题,希望你了解之后,从此闭嘴。
                    黑弥撒:好,我会闭嘴的。
                    梁教授:119碎尸案,没有发现死者的全部内脏和人骨,你推理下,这些哪里去了?
                    黑弥撒:可能是被凶手扔了,要不就是埋了。
                    梁教授:还有一种可能,你往最恐怖的地方想想。
                    黑弥撒:难道……天呐,被凶手吃掉了,凶手是一个食人恶魔?
                    


                    266楼2012-03-26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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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未落,会场上出现了轻微的躁动,很多人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只要犯罪,就会留下痕迹。
                      911碎尸案中,装有尸块的黑色塑料袋上,专家用显微镜做细致入微的查找。这是一个未使用过的崭新塑料袋,遗憾的是没有提取到指纹,塑料袋曾被扔进垃圾桶里,专家耗费了大量工作,首先排除塑料袋沾上的其他垃圾痕迹之后,在塑料袋的提手上发现了一小块污渍。
                      这块污渍疑似凶手留下的。
                      专家组将这块污渍分成一百份,分别做微量物成分检验,污渍中有针孔那么小的红色斑点,专家最初以为是血痕,如果是凶手的血痕,无疑是此案的重大突破。物证检验极为严谨,专家首先通过化学实验方法检测红色斑点是否为血,结果大失所望。
                      红色斑点不是人血!
                      然而鉴定过程柳暗花明,专家组从污渍的成分中发现了油和牛奶,红色斑点为口红!
                      痕迹专家说:口红可以推断凶手可能为女性。
                      苏眉问道:污渍中的牛奶,确定吗,有没有可能是人奶?这个很重要。
                      痕迹专家说:我们做过比较,牛奶总蛋白质含量高,为人奶的3倍。牛奶的蛋白质主要是酪蛋白,人奶以白龘蛋白为主。
                      包斩问道:油是什么油,汽油,柴油,还是食用油?
                      专家说:就是我们平时炒菜用的油。
                      包斩说道: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抛尸经过,凌晨,天还没亮的时候,街道上一片漆黑,有个涂着口红的女人,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有开车灯,车筐里放着装有尸块的塑料袋和包,驶过垃圾箱的时候,她没有停车,只是减速滑行,将一袋碎尸扔进垃圾箱里。口红很可能是她无意中擦了下嘴唇,沾到手上,拎起尸袋时又遗留在了塑料袋提手上……
                      梁教授说:油是豆油,还是芝麻油,菜籽油?
                      鉴定专家说:这个……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检测。
                      梁教授对痕迹鉴定专家组提出批评,要求他们必须尽快搞清楚油的成分,散会之后,痕迹鉴定专家做了加急检测,结果显示为棉籽油。这种油在家庭厨房里很少使用,痕迹专家使用卫生局测试食用油老化程度的烹饪油快速测试仪,将仪器的金属探针与油接触,10秒钟过后,仪器上显示的读数为42。这说明棉籽油曾被多次使用,从而产生油质老化的迹象。鉴定专家在油的成分中还提取到了:碱和矾。


                      268楼2012-03-2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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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斩和两名侦查员站在巷子里,风悠悠地吹过,游荡了十几年的亡魂,何时才能安息?
                        卖油条的摊主住在小粉巷子的一个院落里,几间瓦房,院中有一株梧桐树,墙头上插着一些碎玻璃,防止歹人攀爬。摊主的儿子三十多岁,经营着一家羊肉拉面馆,拉面馆就是自己家临街的一间房子,媳妇很贤惠,早晨卖完油条回来,还要帮丈夫干活。
                        院子里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巷子里没有下水道,住户大多选择在自家院子里挖一个阴井。包斩注意到下水口附近有血迹,两名侦查员警惕起来,摊主儿子解释道,他在院里杀过羊,包斩用手指沾上血迹,闻了一下,点头不语。
                        包斩拿出两张照片——刁爱青和911碎尸案死者的照片,让他们辨认,摊主儿子和儿媳对照片都没有印象,卖油条的摊主看到刁爱青的照片时,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他说十几年前警方也曾拿着这张照片让他看过。
                        包斩问道:96年,你做什么?
                        摊主回答:卖油条,我卖了十几年的油条了。
                        一名侦查员开玩笑说道:你是老油条了。
                        摊主毫不介意,笑着回答:你还真说对了,我外号就叫老油条。
                        包斩再次问起9月11日凌晨,出摊卖油条时是否注意有什么可疑的人。儿媳妇想了一会,脱口而出,喔,喔,有一个,我得和你们说说,这件事很怪。
                        摊主立即打断了儿媳妇的话,喝斥她别多嘴。
                        包斩让她继续说,摊主狠狠地瞪了一眼多嘴的儿媳妇,转身离开了。儿媳妇欲言又止,包斩多次鼓励,最终她吞吞吐吐的说起一件事。那天早晨,天还没亮,儿媳妇和公公出摊卖油条,有个驼子骑着一辆倒骑驴三轮车来买油条,三轮车上放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儿媳妇多嘴,问了一句,里面装的什么啊。


                        270楼2012-03-2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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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斩和侦查员只好打出租车去了火葬场,出租司机师傅说:去火葬场得加钱!
                          包斩说:多少?
                          出租司机师傅说:要加一块钱,这是我们的规矩。
                          很多城市的出租司机最不愿意去的地方就是火葬场和殡仪馆,多收一元钱只是讨个吉利,图个安慰,一种迷信的做法,拉过死人的车往往还要系个红布条,起到辟邪之用。
                          出租司机师傅说:看到殡葬工人吃韭菜炒鸡蛋,我吐得不行。
                          包斩说:师傅,你干出租车这行也很久了吧,火葬场的驼子,听说过吗?
                          出租司机师傅说:啊,那个吃死人的驼子,以前他是推板儿车的,也算是我的同行。
                          包斩让侦查员从包里拿出两张照片,让出租司机辨认,司机对911碎尸案的男性死者毫无印象,看到刁爱青的照片时,他想起来什么,突然一个急刹车。这种过激反应引起了包斩的警惕,包斩亮出**证件,要他接受询问。司机师傅解释说,96年的时候,出租车驾驶员每月都要回公司进行安全培训,但是那几个月的培训内容却是配合警方调查,回忆案发前后有没有搭载过受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所以他对死者照片印象深刻,警方还公布了协查通报上的两个包,他还记得其中有个旅行包,老式的那种,印着一架飞机。
                          出租司机拒绝搭载,声称即使包斩投诉,他也不去火葬场了。包斩无奈,只好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然后和侦查员步行前往火葬场。
                          火葬场停尸房门前有一道铁栅栏,进去后是个大厅,放着张桌子,用来办理尸体移交手续,靠墙有一些花圈和骨灰盒。大厅尽头还有一道删栏,里面就是停尸间,大多是临时停放的尸体,也有一些无人认领的无名尸体。通往停尸间的过道里有一个锁着的小铁门,那是值班看守的房间,驼子就住在里面。
                          在火葬场负责人的陪同下,包斩和侦查员对驼子进行了询问。
                          包斩和侦查员坐在办理尸体移交手续的桌前,桌对面的驼子长相凶悍,有着一对三角眼,眼角还挂着一个肉瘤,蓬乱的头发遮盖住耳朵,他低垂着头,心不在焉,往地上吐着唾沫。
                          侦查员拍了下桌子,说道:抬起头来!
                          驼子怏怏不乐的说,赶紧问,别吓唬我,我啥样的死人没见过,还怕活人?
                          包斩开门见山问道:你在9月11日凌晨买过油条?
                          驼子想了一下,回答:买过。
                          包斩说:当时,你骑着一辆三轮车,车上有个黑色塑料袋,里面的肉馅是哪来的?
                          驼子说:集市上买的,肉丝,不是肉馅,我早晨给一家面馆买菜,挣点零钱。


                          274楼2012-03-27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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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斩询问了那个面馆的名字和地址,表示会调查核实。包斩又问起火葬场负责人,9月11日前两天,火葬场有没有送来涂抹口红的女性尸体,火葬场负责人摇了摇头。包斩继续询问驼子,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担任火葬场焚化工,驼子声称自己中学毕业就接了父亲的班,一直在火葬场工作。
                            侦查员拿出两张照片给驼子看,包斩仔细观察驼子的表情,然而驼子非常镇定,对这两名死者的照片没有任何反应,说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
                            审讯结束,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驼子站起来说要是没什么事,他就回去吃饭了。
                            包斩听到吃饭二字,立刻警觉起来,他的鼻子用力嗅了几下,空气中有一丝胡椒的怪味,他站起来向驼子居住的房间走去,门上有锁,包斩要驼子交出钥匙,驼子紧张起来,转身就跑,侦查员身手敏捷将其制服,戴上了手铐。
                            驼子的房间里临时堆放着火纸和纸钱等祭奠用品,门前还有两棵白纸扎成的树,房间里凌乱不堪,床上的被子肮脏破烂,露着变黑的棉絮,地上两个马扎,他的餐桌是一口小棺材。
                            棺材餐桌上放着一个砂锅,旁边一个酒杯,一双筷子,砂锅里是婴儿粉丝汤!
                            第九卷 碎尸惨案 第四十五章 悬赏寻尸
                            棺材里有一些女人内衣,有些已经很旧了,驼子说是从女尸身上扒下来的。房间里还发现了几个饮料瓶子,瓶里装着令人恶心的不明液体,审讯时,驼子对警方说,最好不要知道瓶子里装的是什么。警方经过化验,内衣非碎尸案死者遗物,瓶子里装的全是驼子吐的痰,驼子有吐痰的习惯,还患有鼻炎,他感冒的时候,把浓痰吐到空瓶子里,日积月累,积攒了满满地几瓶。
                            梁教授:为什么吐痰?
                            驼子:好玩。
                            画龙:为什么吃人肉?
                            驼子:我有哮喘病。
                            苏眉:你真恶心。
                            驼子:嘿嘿,是吗?
                            包斩:你还喜欢玩什么?
                            驼子:我喜欢烧尸体。


                            275楼2012-03-27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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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1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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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出门抛尸去了,小女孩一个人在家里的小床上睡觉,此时是天未亮的时刻,房间里一片漆黑,小女孩醒了,她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旁边大床上的血迹,她来到浴室,立刻被眼前的一幕吓哭了,浴缸里放着一具被剥皮割肉的无头骨架,小女孩害怕极了,她费劲的打开门,站在台阶上,一路上留下了血袜印。她穿着白睡裙,小脸煞白,透过铁删栏看着外面黑黑地夜,她甚至吓得不敢哭,只是一动不动的在那站着。妈妈回来了,小女孩才放声大哭,妈妈捂住了她的嘴巴,回到客厅之后,妈妈拿出一把刀子,要女儿闭上眼睛。
                              小女孩吓得磕头求饶,一边磕头一边说:妈妈别杀我,妈妈别杀我。
                              然而,妈妈还是残忍的用刀子划破了小女孩的手腕,然后将小女孩抱进满是血水的浴缸。
                              浴缸里还放着一具恐怖的无头骨架,妈妈也割腕自杀,三个人静静地坐在浴缸里。
                              小女孩坐在血池里,喊着妈妈,声音渐渐地微弱下来。
                              妈妈也许会对小女孩说一句:你知道吗,旁边这个人,是你爸爸!


                              283楼2012-03-27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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