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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公众人物是否应该享有和非公众人物一样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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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然人人平等,但公众人物相比非公众人物隐私权经常无法保证,明星等公众人物隐私行迹被记者跟踪曝光不断,并且在各个法治社会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法律问题,你认为公众人物是否应该享有和非公众人物一样的隐私权?
正方:公众人物应该享有和非公众人物一样的隐私权
反方:公众人物不应该享有和非公众人物一样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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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2-23 11:52回复
    词目:隐私   拼音:yǐn sī   基本解释   [facts one wishes to hide] 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私事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4楼2012-02-23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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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9 1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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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按4楼的定义辩好了, 没必要太复杂,毕竟这不是法律吧,目的是辩论不是界定隐私权范围问题,4楼定义简单明确


      6楼2012-02-2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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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会,我没说和法律无关,你说的这段话其实和4楼差不多,我只是说如果是辩论的话大家便于理解,4楼的解释比较简要,不过如果你觉得应该严肃地辩论,那么你现在的解释也可以用,反正不管你的解释还是4楼的,隐私权有两个主要特征: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这个好理解,国家**部门监控犯罪者危害大众利益行为,绝对不是侵犯隐私权,因此隐私权应该和公共利益无关。
        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这个就是说当事人有主观意图隐瞒的私生活,如果某些明星为人气故意爆料自己的私生活,当然不叫隐私权,你说的也带有当事人希望隐秘的私生活的意思
        因此我的意思是简明扼要的说,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有两个要点 1 隐私权本身必须不能为害公共利益,而是属于个人的正当权益范围 2 当事人需要有保密和不想他人知道的意图
        


        9楼2012-02-2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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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方面其实隐私权的规定基本就是视乎当事人愿意不愿意公开和是否危害公众利益,为了方便讨论可以集中目标在公认的而且经常被侵犯的隐私权方面
          为了没有争议,这种讨论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其中这几条都是明星很常见的会被娱记侵犯的隐私权内容,其他的可以暂时忽略,法条规定应该争议不大,先讨论常见的隐私权侵犯是为简明扼要考虑


          11楼2012-02-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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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里的所有定义只是为了明确讨论的对象,并没有拿法律来压的意思,就算法律是这么规定的,现在哪一本娱乐周刊上那一条新闻不是侵犯明星隐私权来的?如果真是侵犯隐私权就违法负法律责任,那娱乐周刊都要下架


            14楼2012-02-2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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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侵犯明星隐私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加强对其的道德监督,而是因为明星或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有娱乐卖点,因此八卦周刊和娱记才会不停侵犯其隐私权,并且迄今为止没有引发什么太大的法律问题,正如前述,娱乐周刊几乎每条新闻都是侵犯明星隐私权来的
              因此这个话题扯到法律主要是明确讨论目标而已,毕竟如果我自己说个目标定义可能有人不服,但是本辩题的着眼点不是法律规定,而是道德价值观和合理性,因为毕竟现实证明这种侵犯是司空见惯的,法律并未过多干涉


              16楼2012-02-2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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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方都有,香港台湾那边更多点
                这东西可以说违法,但是一般来说明星不会愿意为这事去得罪娱乐媒体,所以也算潜规则,之所以出这个辩题,是因为起码娱乐业的人会为这种行为说话,那些喜欢看娱乐周刊的人或粉丝也应该认为这是正当的,否则他们就得承认自己拿侵犯他人隐私挣钱取乐,因此存在争议
                同时还有你说的那种言论,包括公众人物生活享有更多权利承担更多义务,包括大众偶像需要得到监督以确定言行一致等论调(跟我无关),还有认为人人平等,隐私权也平等的人
                正因为存在争议,双方都有的说,而且现实中存在,所以拿来辩论


                18楼2012-02-2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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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9 1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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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对辩题的解释我觉得可以告一段落到此为止,有愿意继续就正反方发言的请接着说


                  22楼2012-02-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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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另外再说句,不合乎法律的事并不妨碍探讨这件事合乎道德、价值观与否,比如说死刑的存废,在有死刑的国家讨论废除死刑,就是讨论违背法律的事,但是不影响这种讨论的


                    24楼2012-02-24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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