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您一篇从未读过的宝贵《论语》——《论政语纲》!
发现一篇真实的《论语》:“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
美小?大,由之有所!……”请不要因为这样读起来有点儿不合口语,
便反对这样断句!春秋金文、帛文、竹书笔法,不可能出现后秦口语!
“从古到今,一般人总是认为孔子仅仅是在寻求复兴古人之道,并劝告时人回归到讲究道德的‘先王之道’上去。”
“孔子有11次被问到了政府应该如何行事(问政),他以传统习惯作答的只有一次” :“使用‘夏朝’的历法”。
——[美]顾立雅:《孔子与中国之道》高专诚译,大象出版社2000年第172-173页
一、《礼之用:和》第二部分语义解读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
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
注:这样断句,可发现原文逻辑谨严、条理清晰、环环相扣、层层深入,而且符合春秋时期竹书笔法。
春秋帛文、竹书上承甲骨文、金文,下启战国竹书、秦汉篆隶,一字一义,博蕴简深,迥异汉魏口语!
误孔家以汉魏口语读之,实为封杀《论语》!考证《论语》及先秦典籍是否汉魏口语,是鉴伪学的任务!
【有子曰:】(注:“礼之用:和”的含义请见《破译“礼之用:和”》。)
释:有子指出,春秋时期的新型礼法制度,
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巩固改革成果的工具!他接着说:
【为,】(注:为,治理、管理,表示治国行政、服务社会。)
释:在服务社会、发展改革的政府工作中,
【贵先!】(注:可贵,重要。先,优先、首位。)
释:可贵之处在于把新型礼法制度建设工作摆到优先位置上!
【王之道,】(注:王,有治理之义,指新兴王侯。道,治国方略。)
释:新兴的王侯大夫的治国安民之道,
【斯为!】(注:斯,这个。)
释: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在礼法建设这个方面有所作为!”
二、《礼之用:和》词语释注:释“为,贵先”
1.释“为”。
本文“为”,不表示为了、不是指是什么,而表示做、干、从事,是指开展社会工作。
郭沫若先生指出:“为”,是“役象”即牵象服劳的象形字,是指重大的社会活动。
“据罗释‘为字,古金文及石鼓文并……从爪从象。……意古者役象以助劳。”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96页。)“助劳”,即是社会工作。
赵诚先生指出:为,“从又(手),牵象,引申为有所作为之义,乃会意字。
甲骨文用作祭名”。(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中华书局2009年第252页。)
甲骨文“为”用作祭名,是指邦国社稷的祭祀活动,而祭祀活动就是政府的社会工作,
所以“为”是指行使政府职能,有管理、治理、安邦治国、有为而治的含义。
现代语言中“为”也有敢做敢为、有所作为、尽力而为,表示尽一份力。
与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相反的“碌碌无为”,这个“为”字还是指工作,指成绩。
所以“为”表示施政、领导、管理,指治理国家、服务社会、开展工作。
2.释“为,贵先”。
“贵”,表示可贵、重视、重点。“先”,表示突出、首位、优先。
“贵先”有“贵在以……为先”、“贵在以……为重点”的含义。
“为,贵先!”是指治理邦国,实现社会和谐,贵在把礼法建设放到优先地位。
三、“礼之用,和为贵”是误孔学家给出的逻辑不通、篡改语义的断句
将“礼之用:和。为,贵先。”断句为“礼之用,和为贵”,逻辑不通、篡改语义。
1.“礼之用”提出“礼”的作用是什么;“和为贵”提出“和”与谁比才显珍贵。
这是有两个主语、两个问题、两种含义的两句话,它们互不搭边,没有内在联系。
这样断句,既没指出“礼”的作用,也没解决“和”与什么相比才有贵不贵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