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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喜欢短文的孩纸、戳戳戳戳戳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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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娘度娘…..


1楼2012-02-20 16:49回复

    每天5篇短文、定时送哦、无聊看看吧、


    2楼2012-02-2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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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2 2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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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在哪啊》?


      3楼2012-02-2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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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望,是一生的美丽》文/乐小米
        A“如此算来,我们是老乡啊”
          静望,是一种美丽。无须用所谓的眼泪来诠释的顽感哀艳,自是一种玲珑剔透。正如一条本来无忧无虑、欢畅地游弋于水中的鱼,某一天,突然贪恋上掠过水面的飞鸟的优雅,情愫的距离便固不可变的定义在只能期盼、不能企及的范畴中。故事从开始,便注定了是一场无望的静静凝视。遥远而清冷的彼岸花,深刻而杳渺的梦。只是,会是一生吗?从来没有人回答过我,因为我从来没有问过任何人。
          初识的场面,没有戏剧化的惊鸿相视,因为那时的自己,有着一个骄宠着自己的王子。
          “呵,你也是青岛的?如此算来,我们是老乡啊。”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唇边漾着一种透明的笑;柔柔的唇线,很阳光的感觉。
          正是这缕脉脉的阳光,让我想起自己的王子,于是对他有了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很高兴认识你啊,我的老乡。”我故意拖长了声音,又做了一个鬼脸——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故作矜持。  B“因为他是你的老乡嘛,仅此而已啦”
          高四复习的生活对我这个不小心败北的人如同畅畅然然的流水,而乐观如我恰好又是极谙水性的游鱼,因此我是快乐而自得的。而“老乡”的他却告诉我他感觉与这里格格不入,于是,我笑他是一只“落水鸟”。他极不为意,一脸明净的笑,有些让人眩目。
          但我知道,校园里有一处地方是与他“格格都入”的,那便是篮球场,球场上的他,如一只矫捷的“飞鸟”,运球与投球间有一种天成的默契与优雅。第一次看他打球的时候,我竟然可以感觉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可我却告诉自己:因为他是你的老乡嘛,仅此而已啦。
          但是,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去看他的球赛,而我们的友情仍然在学习生活的清流中缓缓而行。因为离家求学、处于异乡、而且我和他又是复读的难友,两个大孩子,像是藻类与菌类共生形成的地衣,很亲很贴。他说,能做出这个比喻的人,肯定是个生物尖子,于是,我赏了他两记老拳,因为他在揶揄我,我告诉过他的,高中时,我的生物很烂,因此我被拖累到再重新复读,遇见了一个莫名奇妙的老乡。
          莫名其妙?他惊异于我的词汇运用的流畅,但只是笑。


        4楼2012-02-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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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之于我,这是一个怎样安静而温柔的夜!
            “你高中时候有男朋友了?哇,早恋啊!”这是他知道我有王子后的惊人之语,“呵呵,不过也比大学开展黄昏恋好得多啊”他表示理解地拍拍我的肩膀,很同情的眼光,让我有种想犯罪的感觉——掐死他!
            后来一段的日子,我们两个人为了我有生之年能投中一个三分球而努力,尽管我看的出他的眼睛中闪烁着怀疑——小样!他肯定如此认为的。但我不计较。
            那一天,是周末,晚间,球场上的人少之又少。在他的“指导”下,我的球技总是很烂!累了的自己,静静坐在篮边的大石板上,看他一个人是精彩。如此的夜晚,如此晕暗的灯光下,我静静地坐着,静静地托着腮,静静地凝视着他,就这样,任晚风亲吻过面颊,任眼波流淌,看着他因晚风吹拂而凌乱了的发,我竟然有一种晃若隔世的感觉。路过的人,有几个私语:看,多浪漫的画面!我的眼角有一种清凉,他永远不会知道,至于我,这是一个怎样安静而温柔的夜!如果可以定格,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因为无法定格,所以我不需要代价的。
            是吗?  D或许,他的明净与阳光让我忽视了他的心事。
            我长他一个月零二十五天,可这并不是我的错误啊,我讨厌极了他“蜜蜜甜甜”地喊我——“姐”。为什么讨厌呢?我不知道,不想知道,也不敢去知道!因为答案简单明了极了,是会让人承受不起的。
            喜欢给他添一些麻烦,使他怀疑我是某个特教班中走失的“智障儿童”,我不拒绝这个美称,总比“大姐”要好得多的。于是,我依旧会强行“借用”他的QQ“调戏”网上美眉,却又一脸无辜至极单纯的笑,没心没肝的样子,令他痛心疾首。他总会说这么两句话,一句是:“你太‘卑鄙’了”;一句是:“唉,我的一世英明全让你给毁了!”我怯喜,他说的不是“一世清白”。知道他并不是真心介意的,因为我们是老乡,是朋友。
            而且,网聊时,他更把我当朋友。或许,男孩子如他,是不轻易面对面来倾诉什么。
            我戏谑他是一只得道成精的“千年网虫”,仿佛,只有在漫天的虚拟中才能够宣泄释放掉他心中所沉积下来的重重心事。可他说,“你不懂!”每每如此,我便无言。或许,他的明净与阳光让我忽视了他的心事。
            E我决心戒掉所有超出自控的心跳。
            我怯于触摸的心事啊,却仍让我触及了,因为我是他是老乡,他的朋友。
            “知道吗,大姐?”网上的他口气淡淡,“其实,我不是沉湎于网络,只是……”
            “有故事,是吗?”我有些心虚,有些忐忑。
            “其实,其实我一直在网上等一个女孩子,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到现在为止唯一的一个。”
            “哦,这也就是你最近不快乐的原因喽?”我的心沉沉的。
            ……
            于是,在屏幕跳跃的文字中,我进入了一个背叛与守望的故事里,静静地凝视着他指端键出的喜怒和悲欢,他的执著与坚持,他是诚挚与痛楚。然后,自己又是那样小心地安慰着他,而心里却有一种泪——不为他,不为自己,只为了骄宠着自己的王子;我怎么可以像他女友一样呢?倘使如此,眼前他是苦楚,不正也将是王子所要承受的吗?——我决心戒掉所有超出自控的心跳。
          下网后,飞奔“话吧”,按出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话未出口,已泪如雨下,只有王子焦急的呼唤声从话筒那端源源传来。
            我问王子,鱼儿和鸟儿会生活在一起吗?
            王子一时无语,继而又说,小傻瓜,别净想些傻念头了,好了,注意身体啊。
            ……
            扣下电话,我喃喃,小傻瓜?可是,是谁呢?  F其实,鱼儿挣脱出水,也摆脱不了搁浅荒滩的命数。
            后来的日子,或许,是因为他和自己走得过于近;也或许,一个阳光般洒脱的男孩子和一个明媚鲜活的女孩子在别人的眼里总是很登对的,所以同学们总喜欢把我和他联在一起谈笑,而我俩却都只是默默地付诸一笑。我在默默地恪守着什么,因为王子,因为他心目中的不舍与牵挂,因为自己笃信至极的爱情观——红尘有爱,千古如一!我明白,无论如何,他从心理上也不会接受一个一如他女友一样背叛自己曾经的女孩子:而我自己,也早已退出了足以凌迟掉自己灵魂的祭坛。我宁愿自己是一种清白与宁静,骄傲地平行于他的苦苦守望中。
            其实,鱼儿挣脱出水,也摆脱不了搁浅荒滩的命数;又怎么忍心飞鸟为它溺死水中呢?何况飞鸟中最高贵、最优雅、最灵性十足的莫过于精卫鸟,而精卫鸟偏偏又是添海的鸟儿啊!甚至,仅仅是一种传说!
          


          5楼2012-02-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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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是的,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
              前日,下了一场大雪,纷纷扬扬,如同飘摇的往事,苍白,空灵。最后一次“借用”
              他的QQ上网,算是一场与往事告别的仪式吧——这场让我沮丧,让我清醒的雪!为防闲人打扰,我用了一句话答复任何“入侵者”——“我不是他,我是他的女朋友,请勿打扰!”(其实,正如后来他所说的,我完全可以隐身的,但是我让自己放肆了一次。我知道,他知道我的!)盯着这传美丽的字符,我感觉到有一种笑颤抖在我的唇边,而视线却已渐渐地、渐渐地模糊……
              模糊中,来了一串信息:“这小子,有了女朋友,也不告诉老同学。告诉他,今晚我就给他打电话!哦,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可真是一个好男孩,你真心喜欢他吗?”
              恍惚中,我打下了这样的字——“不仅仅是喜欢,而且是迷恋。”就匆匆下线了,如同落荒而逃的鱼儿。触摸着沾泪的键盘,湿润、冰凉。我知道自己出了一句违背初衷、却又是由衷而发的话!一句我多么想亲自告诉他的话!一句我永远也无法交付于现实的话!
              静静地走在雪夜里,望着美丽的落雪,一片,一片,如同坠落凡尘的精灵,我默念着:“我叫鱼儿,一只迷恋过‘飞鸟’的鱼儿。”刹那间,我竟如此希望生命有轮回,自己有来生,来生我是他温柔甜美的新娘。随后,我给王子发了一个短信:“宝宝,临沂下起了一场春雪,好大好大,河又结冰了,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
              王子回道:“好宝宝,一定要多穿衣服,注意身体,别吃太辣的东西,别乱跑,睡觉时别蹬被子……”
              那一刻,手机清冷的荧光中,泪水蜿蜒而下,我知道,真的知道了:是的,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再也见不到了,见不到了……
            


            6楼2012-02-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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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琉璃
                琉璃再次打来电话。夜色接起,声音平和,你不是来告诉我,何凉现在在你的卧房对吗?
                琉璃矜持的笑,我只是想见你,你不要多想。
                夜色曾对琉璃有过无数次的想像,这般漂亮的名字,这般柔婉的声音,会是一个怎样的人间尤物?当见到这个短发的女子时,她所有的想像都消失了:她不够漂亮,不过却令人看起来极舒服。
              琉璃看到夜色的第一眼,也实实在在愣了神。直到夜色坐到她对面,她才收起那份错愕。
                她开门见山,夜色,你是个漂亮的女孩,有很多选择……
                夜色声音淡倦,打断了她,你为什么不同他计较?
                琉璃低下眉,我和你一样,都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已经知道了他有两个女朋友,我和你一样,都太想维护他,太想维持同他的关系……
                夜色冷笑,那就让他自己做决断好了。说完,起身。
                琉璃捉住她的手臂,声音哀切,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纵容何凉?
                夜色看着琉璃,摇了摇头,可能我和你一样傻吧。  夜色流连在城市的灯火中,不肯回家。
                许安打来电话,你把何凉急死了!为什么不接他电话?
                夜色说,许安,我在江河桥上,你来,你来好吗?如果你把何凉也带来的话,我就跳到河里去!
                许安赶到江河桥时,夜色正坐在桥栏杆上,车一辆一辆从她身边呼啸过,扬起她墨色凝重的发,她飘散的衣裙。那刻,她孤单的坐着,宛如一个迷途的孩子。
                许安的心阵阵的痛。
                他走上去,抱下她,脱下自己的衣服紧紧裹住她单薄的身体。
                夜色在他怀里失声恸哭,她说,怎么办?怎么办?许安,城市的夜里我看不到白云蓝天?
                许安说,傻孩子。  4 天恩
                那一夜,夜色没有回家。
                日子回到原来的轨道,她和何凉,谁都不提及那个夜色消失的夜晚。
                许安去了北方,因为公司在北方有了分公司。何凉陪她的时间愈加多,公司,夜色的住处,两点一线的日子,简单而平和。
                一日,何凉刚回家,就接到电话,夜色小产住院。
                他匆匆赶到医院,却看到一旁照顾她的琉璃,他焦急的望着夜色苍白的小脸,心疼异常,近乎嘶吼,夜色,夜色,你没事吧?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怎么这么不注意身体?
                琉璃说,她现在身体还很虚弱……
                何凉生生打断了她的话,疯一样吼,你给我滚!
                琉璃定定看着何凉陌生的脸,泪水肆意流满脸。她知道夜色今天的不幸定是勾起多年前何凉的旧时伤。
                琉璃离开一瞬间,夜色明白,从此爱情,只有她同何凉,两个人。  夜色出院那天,何凉把一枚闪亮的钻戒戴在她的手上,夜色,嫁给我吧。
                夜色冲着他笑的眉眼含情,眼泪都流出来了。抬头,仰望,城市的天空,大朵大朵的云彩,模糊纠缠在一起,就像死都放不开的记忆一样。
                她想起天恩。
                不知道何凉是否还记得,多年前,那个为他癫狂的天恩?在这座南方的城里,她像个傻瓜一般对远在北方的夜色倾诉,她对他的痴迷与爱恋!直到那个叫做琉璃的女子出现!一切灰飞烟灭!天恩同她死无葬身之地的爱情,还有尚未出世的孩子,一起诀别了这个世界!那时,年轻的天恩就在江河桥上给夜色打了最后的电话,她说,姐姐,天空蔚蓝的时候,抬头,会看到大朵大朵的云彩,模糊纠缠在一起,就像死都放不开的记忆一样。
                然后,她就跳下了滚滚江水,用年轻的身体祭奠了那些死都放不开的回忆!
                夜色常常梦到天恩跳江的那一瞬,大片大片的云彩从她头顶上掠过,就如那些步履匆匆的爱情和时光一样!
                所以,她来到这座南方的城,就如许安怀疑那样,并不为何凉,不过为一个被辜负的女子,向琉璃索回自己应有的一切!
                所以,她对许安处处含情,她太想看到何凉的难堪与疼痛了!
                所以,她夜不归宿,处处闪躲,逼何凉在她同琉璃之间做抉择。
                所以,她故作小产,打电话叫好心的琉璃来做陪,导致了何凉的误会,逼迫他做出抉择。
                只不过,对一个太过痴缠的戏子,永远分不清,现实与舞台到底差距在哪里?就如夜色,并不知,那些为何凉流过的泪,终究有一些,是真实的。
                只是,幸福的何凉,并未觉察,此时的夜色,是一只即将远去的蝴蝶。


              8楼2012-02-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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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张简宁有点一厢情愿,贾斯汀毕竟对布兰妮说了“因为我们很相似,所以我们就该在一起。”张简宁不敢表白,周克白也就不知道她喜欢他,而他也没表露过他喜不喜欢她。周克白只是从那天开始,加入了我和张简宁的二人派对。我被迫和他形影不离。
                我讨厌他,讨厌他笑起来白得过分的牙齿,讨厌他聪明的脑袋,讨厌他总是微笑着看待我的无理取闹。
                但有一点我很欣赏他。
                他在我和张简宁的强迫下听布兰妮的歌,第二张专辑《爱的再告白》,他听了一整晚,第二天像个国宝大熊猫那样找到我,把碟还我后,他问我:“夏天,你是不是很寂寞?”
                他叫我夏天,我第一次没有生气地瞪眼睛回嘴:“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叫我?”我低着头,眼睛眨巴着忍住泪,问:“你为什么这么觉得?”
                他摸摸我的头,像主人疼爱宠物那般怜惜。“这张专辑,你在《Lucky》这首歌下面画了红线。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首歌很寂寞,那么你也一定很寂寞。”
                布兰妮年少成名,可是名利令她好寂寞,她还是个小女孩,却要应付狗仔队和镁光灯。这首歌是一个名叫Lucky的女孩的故事:“太阳刚刚升起,门外就传来刺耳的敲门声,她只好带着困意起床,马上画好妆,准备好笑脸,去面对那些丑恶的嘴脸。他们蜂涌而至,注视着她,纷纷叹道,她真美丽,这个好莱坞女孩。是的,她是那么的幸运,她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但谁能知道,她是多么的孤单,每天夜里,她不停地,哭啊,哭啊,哭……想一想,如果她的心灵上没有失去什么,那为什么夜里泪水滚滚袭来?”
                我有个张简宁都不知道的秘密,可是周克白一句话一个抚摸就把我的秘密勾引出来。
                我,刘夏天,爸爸是县委书记,妈妈是小学六年级生的年级主任,大家喜欢我长得乖巧,读书也努力,每次别人家吵架,妻子骂丈夫:“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县长一样有能力?”丈夫说妻子:“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夫人一样有气质?”父母一起骂小孩:“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夏天一样懂事乖巧?”大家都认为我家是模范家庭,可是只有我知道,每次有陌生人提着烟酒来,爸妈就把我赶回房,我听见他们在外面假情假意地笑,有次我好奇地翻开那些烟酒,他们经常送,可我爸不抽烟不喝酒啊,怎么还一直送?我一打开,吓得魂都飞了,精致包装的盒子里,是一叠一叠的钱。我那个时候就知道,我们家在贪污,而贪污是件严重得可以把牢底坐穿的事。所以别人羡慕我的时候,我都会很悲伤地想,羡慕我干什么,我宁愿干干净净地当个小摊贩的女儿。
                听了我的秘密,周克白吓得抱住我,脸白得像朵风吹雨打后的梨花。他一再对我强调:“你一定不能再告诉别人。”他一直替我抹泪,晚上送我回家,确定我上了楼,房间的灯亮起来,他才敢离去。 2002年没有贾斯汀
                周克白知道我秘密后,我就后悔得不得了,可是我不能坐时光机回去,于是我只能尽我所能地对周克白好,好得他不能背叛我。
                周克白的生日我找爸妈要了一大笔钱,给他买了一双限量版NIKE鞋。我送到他面前,他幽幽地看着我说:“夏天。你不用对我这么好。你对我不好我也还是喜欢你,你对我很好我只会忍不住加倍喜欢你。无论怎样,我都是喜欢你。”
                我呆在那里,仔细地分析着“喜欢”的中文含义,发现用中文理解的话我会倒大霉,中文的喜欢是浅浅的爱,于是我转用英文理解,喜欢是“LIKE”,英文的喜欢可以是“I like that dog.(我喜欢那条小狗)”,当下我下定决心,我就是一条小哈巴狗也好,他只是喜欢一条小狗那样地喜欢我。毕竟,借我一千个胆子我都不敢抢走张简宁的贾斯汀。
                看我愣在那里像根木头,周克白把我抱住,他温暖的怀抱像猫的肚皮,温度好舒服。我傻傻地汲取他的温暖的时候,越过人群,我看到张简宁哭丧着脸,转头就跑。


                11楼2012-02-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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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2 2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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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之后,高考结束,放榜后,我送走了张简宁,却送不走周克白。张简宁考上了我们初中时都很向往的复旦大学,我们的县城很小,只有一个昨年是专科今年才升本科的破学校,而周克白却偏偏在志愿表只填了这一所。
                  可笑的是,他是这一年的理科状元。记者诚惶诚恐地来采访他,问他北大清华都想要他,为什么他不肯去?他微微一笑,不是回答问题,而是对全县所有的男人宣布:“我周克白爱刘夏天!你们不爱她,就放过她。”
                  翌日的头条是他的爱情宣言,照片是我在酒吧里醉得一塌糊涂,媚笑着跟陌生男人索吻的侧脸,疲惫得看不到我18岁该有的青春甜美。
                  翌日和我有关系的男人全部都简短地飞来短信和我断绝关系。
                  远在上海的张简宁也看到了这条报道,飞来短信说:“既然有人爱你至此,你为什么不勇敢一次?”
                  我畏惧而可怜地问:“宁宁。你喜欢周克白不是吗?”
                  “笨蛋。都已经2年过去了。我爱了他两年,也可以用两年去遗忘啊。”
                  晚上她又发短信来问:“去找周克白了吗?”
                  我感激地说:“找了。”周克白现在正欣喜地为我买珍珠奶茶,我喝了好几年的酒,快忘记奶茶的味道。 2007年又遇贾斯汀
                  整整三年,周克白陪着我,努力让我戒酒。那些酒精毁了我的十几岁,如今还渗透入我的骨髓,我有酒精依赖症,没有酒会发狂。他不让我喝的时候我会砸电视,砸桌椅,把他的家砸得乱七八糟,把他的爸爸妈妈气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他们开始还忍受周克白考烂大学爱烂女人,可是温柔的他们终于吼出来:“周克白,你收养流浪狗要收养到什么时候?”
                  周克白那时正抱着我,制止我的疯狂。他和他怀里的我同时一愣。我沉默地要离开,周克白随我走,对他父母鞠躬道歉:“对不起。爸妈,我放不下。2002年我懦弱地让她溜走,我后悔无数个日日夜夜,如今我不会再放手。”他牵着我的手,温柔地笑。
                  我们在路灯下喝一杯奶茶,我们的影子那么近,像镶嵌在一起,我们不知何去何从,可是好幸福。 他生涩地吻过来,吻着我的唇吻着我的泪水。
                  我第一次认真地接受少年的吻。
                  原来那么甜美,像四月绽放的樱花,像蛋糕上的樱桃,像当初让我红了脸心跳不已又不敢承认的“我喜欢你”。
                  我觉得他的吻盖过了我所有肮脏的伤口,令我重新诞生在1998年。
                  “我想娶你。”
                  “好啊。”我的脸皮已经很厚很厚,我可以很勇敢地答应他的求婚。
                  “我们都才21岁,你年龄够了,我还不够。夏天,一年后,我们在城市公园结婚好不好?”他摸到身边的草坪,采了狗尾巴草,折成指环,套在我的手指上。
                  我抬起头,纯净地笑着说:“好。” 幸福的我在报刊亭再看到布兰妮的报道的时候,我心疼地全部买下来,看她剃了光头,看她又离婚了,前夫找她要巨额赡养费,看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看她不穿内裤被偷拍,看她的两个孩子被法院判给无耻的前夫。
                  我把这些全部都抱在怀里,很勇敢地对照片上看不出26岁容颜的她说:“布兰妮?斯皮尔斯,没关系,再站起来,我都可以,你也可以。”
                  果然,2007年11月她出了新专辑《晕眩风暴》,她重新拓展演艺事业,她必须勇敢站起来,只有这样,她才可以令法官相信她改过自新,把她心爱的孩子还给她。 我每天都可以回家,回到和周克白小小的但很温暖的家。
                  今天当我走进去,发现周克白惊慌地把笔记本合起来,我说怎么了?他脸色苍白地笑说没什么。他太不擅长撒谎,我一下子就抢过电脑,越看就越想就这样死去。
                  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2002年的男人吗?
                  他带我回家,给我吃的,脱光我衣服把我扑倒,我什么都不懂,他的手捂住我嘴巴,我连尖叫都无法释放,我默默吞咽了所有痛苦。可是那还不够,我像尸体一样枯萎在床上,他拿出相机,按一下,房间就骤然明亮一下。
                  他拍了我的照片。他真变态。
                  他看我成了网络上和现实中每个少女羡慕的少女,有一个男人为我倾情付出,他就更变态地把我的照片放上网。
                  我飞奔出门,房间里有周克白追出来,房间外有提着行李风尘仆仆归来的张简宁。
                  张简宁匆匆从包里翻出她的钱包,塞到我手里。我什么都不管,接过就跑。她在我背后拼命地喊:“夏天,我知道你需要一个人冷静,里面有钱,找个地方住。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她担心我又犯以前的错,孤单得任谁带我走我就走。


                  13楼2012-02-2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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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旅馆里缩成一团。电视在转播2007年的格莱美颁奖晚会。贾斯汀不再是个青涩的小男孩,一身白色西服,潇洒赢走大奖。而布兰妮站上台,她穿着比基尼表演,狗仔只关注她粗壮的大腿,听不见她美丽的歌声,而台下亦嘘声一片。
                    尽管贾斯汀承认过,如果当年不是太年少气盛,也许如今已经娶了小甜甜。可是贾斯汀与布兰妮再相见,如此沧海桑田。
                    这种遥远的距离伤得无法忽略。
                    我低着头摸着周克白送我的狗尾巴草戒指,正要摘下来,手机有短信,周克白发来:“对不起我看了那些照片,我并不觉得你卑微,我只觉得心疼,恨我当时不在你身边。”我摘戒指的动作停下来,可是我的眼神随即被我扔在床上展开的钱包吸引,然后我果断地把戒指扯下来,像还没出生在这个世界还呆在母亲子宫时那样蜷缩着拥抱住自己,泪雨倾盆。
                    张简宁。你说了谎,一个善良的谎言。
                    你说你花了2年的时间去遗忘周克白,显然你没有成功,你的钱包里放着周克白的照片。
                    我给张简宁发了短信:“宁宁。帮我爱周克白。”
                    今年今日,是我和周克白约定结婚的日子。
                    他22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子的法定结婚年龄。
                    他生日那天,我回到了故乡。我只打算呆一天,想呼吸一下有周克白和张简宁的城市的空气。
                    我还是忍不住去了城市公园。
                    躲在树丛里,我看着穿着西装的他固执地等着,从正午十二点的烈日到深夜十二点的弯月,影子移动的轨迹画了一个悲伤的圆。白石凳上放着一个播放器,布兰妮十年的天籁连续不断。
                    我就那样默默地着迷地看着他仿佛会永恒的背影,一步也迈不出去。
                    十二点整,公园里只有他和他看不见的我。他缓缓地跪下来,抱住自己,沉默而汹涌地哭泣。
                    我听见他的低喃:“夏天。我爱你。”他一直说,像一首永不结束的歌。
                    他每说一次,我就在心里着急地回应:“是的。我也是。”然后和他一样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又能流浪到哪,回到车站,望着一张张流浪得疲惫的脸,我哑声想问售票员,这世界上,有哪一班车是开往过去,或者是开往幸福。
                    车站仍熙攘,尤其是以一个少女为中心汇聚的圆。别人打量的目光中,她一直维持美好清澈的笑容。她穿着校服白衬衫,下摆打结,露出白皙的小腹。她微笑的目光含着泪着陆于我,然后就唱着“Hit me baby one more time”朝我走来,令我恍惚地以为我们还是1998年的甜美少女。
                    “我知道你一定会在今天回来。”张简宁开心地笑着哭。
                    我忍不住跟着她一起笑起来,泪水像玫瑰花瓣上新鲜的露珠。
                    她脱下了身上的白衬衫,递给我。
                    “刘夏天。你知道吗?只有你才是小甜甜,和布兰妮一样曾经美好,曾经糊涂,如今清醒。我深刻地相信,只有小甜甜才值得贾斯汀,只有刘夏天才值得周克白。” 当我冲出火车站飞奔向城市公园的时候,路旁的景色一直在后退,我的时光也跟着一起倒退。我穿着布兰妮一样的白衬衫,下摆打结,露出小腹。
                    有一场婚礼会因为新郎不放弃等待而一直不到尾声


                    14楼2012-02-2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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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名字在我掌心开出漫长的藤》
                      1.```````````````````` 蓝小溪是个水蓝色的孩子。 这是天扬说的。 那天,在柳月河,蓝小溪斜坐在河畔,手中的画笔细细勾勒,均色。柳月河的风景与灵气便在纸上泛滥开来。 蓝小溪细眉淡眼,注视着画,并没留意,此时,自己也成了别人眼中美丽的画。这人便是蓝天扬。他和姜阳骑车来柳月河。当他发现蓝小溪时,才知道,原来最美丽的,不是柳月河的风景,而是那个孤单的影子。 蓝天扬不过小小心动,并没有打算去打扰这个女孩子,更没想去认识她。只是,看得太专注,单车错离河堤,一头扎进柳月河。 蓝天扬被打捞上来时,额头撞破了,血不停的流。姜阳整天云里雾里,遇到事,更加不知所措。 蓝小溪走来,她并不知这个男孩为什么把单车当船,骑到河里去。但看到姜阳笨手笨脚用T恤给他擦血,不由急了,你们会把他弄死的。她说。 然后扶起蓝天扬,狠狠心,从棉布裙摆撕下棉布,一条条。紧紧缠住他的脑袋……血终于止住,只是蓝小溪到脚踝的棉裙几乎成了小超短。 蓝天扬迷糊着,说,我叫蓝天扬,你呢? 蓝小溪盯着他的伤口,专心包扎,眼睛不曾抬,说,蓝小溪。 天扬暖暖的笑,扯疼上伤口,嘴巴不由一歪。蓝小溪轻微皱皱眉头。说别乱动。 他说,哦。蓝小溪,谢谢你。 2`````````````````` 天扬要蓝小溪写下联系方式,他说我想好好感谢你。 蓝小溪盯着他手中的笔和指,呆了许久,脸就变得通红,声音细小,你记着我叫蓝小溪就好。然后匆匆收拾画板,骑上单车离开了。 天扬注视着她的身影渐渐消失。他感觉到,裙子变短,让蓝小溪骑车变得极别扭。 回家。天妮看到他头上的伤,你跟别人打架了? 天扬笑,把今天落水的事告诉了天妮,但他没说因为看蓝小溪坠入河,更没说他认识一个叫蓝小溪的女孩。 天妮只能心疼得责备一番。 天扬做个鬼脸,讨她笑。七年钱,父母遭遇空难,天妮就成了蓝家支柱,竭尽心力照顾他,操持家业。所以,对天扬来说,她不仅是姐姐,也是母亲。 3````````````` 天扬的伤逐渐痊愈,额头留下一个淡痕,幸亏额前的发给遮住,没大碍。 天扬想,自己多久没见到孤单的蓝小溪了? 一个月,两个月,或者,更久。 可他的确不知在哪儿才能再遇见她,本以为她年龄也自己相仿,应该在同一个中学,可打听了许久,包括周围中学,都没有蓝小溪这个女孩。 姜阳说,天扬,你遇小狐仙了。 天扬说,要说学校里的女生倒有很多打扮得跟小狐狸似的,只是,蓝小溪,那个棉裙女孩,怎样看,都没有狐狸的气质。 想起她,天扬总想起。 柳月河。 所以天扬决定去柳月河等蓝小溪。 天扬一直等了两周,都没有遇见蓝小溪。 天扬告诉自己,我只是想对她说一声谢谢。既然见不到,就算了吧。
                      


                      15楼2012-02-2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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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天扬背着行囊,请小溪吃饭。小溪细细的吃,不说话。她知道,天扬要走了。 天扬冲她笑,说,蓝小溪,你就是到老了,也是个水蓝色的孩子。 小溪眼睛发酸,却不敢哭。 餐厅对面是邮局,绿色的邮筒缄默在离别的雨地里。 吃过饭,天扬给小溪穿好雨衣。小溪紧紧攥着右手,问他,什么时候的飞机? 天扬不回答,只说,小溪,去,先帮我把信寄了,好吗? 小溪点头。 透明的雨衣,粉蓝色的鞋子,轻盈,穿过对街,把信放入邮筒。然后她回头,冲天扬笑,轻盈的奔回来……最后消失在车流中…… 车流停止了。 血水一直蜿蜒到天扬脚边,他才回过神。蓝小溪躺在马路中央,嘴角还残留着最后的笑,温暖,清澈,孤单…… 天扬永远记得,那天,他第一次握着她的手。她粉色的掌心还保留着他写的字——蓝天扬的小溪。 湿的路,灰的天,红的血,抱头哭泣的少年。
                        蓝小溪,知道吗?蓝天扬背着行囊,不是要出国,而是从家中搬出来,那封信是寄给天妮姐的,蓝小溪
                        的蓝天扬只是告诉她十二个字。
                        就是甜品店卡片上的那十二个字: 。
                        蓝天仰和蓝小溪永远在一起!
                        25.我曾那么仰赖你的勇气——乐小米
                        1
                        水琳琅抬头望见七月的时候,七月正拿着一把银蓝色的吉他走过学校广场,寒东最后一抹阳光,单薄而微弱,碎在他额前细软的长发上,碎在水琳琅漆黑安静的眼眸里。
                        这是水琳琅第一个北国的冬季。长长的咖啡灰色驼绒外套裹住她小小的身体,浅蓝色的兔毛围巾围在她细小的脖子上,北国的冬,对于一个南方的小女孩来说,的确冷的可怕。
                        她刚想转身,七月发现了她。
                        水琳琅?他吃了一惊,怎么是你?
                        水琳琅紧紧的低下头,脸色绯红,如同南国三月的桃花一般好看,只是裴七月看不懂,他匆匆脱下自己的皮外套,罩在水琳琅身上。
                        水琳琅急忙后退,嗫嚅着,说,不,不用了,七月哥哥。
                        七月笑,小丫头,冻坏了吧?
                        水琳琅看到他嘴角泛开的弧度,不觉有些恍惚,恍惚中她点头,有慌忙摇头,说不,我真不冷。然后把皮衣还给七月,说,我穿上会好难看的。
                        七月伸出手,轻轻刮了水琳琅的皮肤,在她心中开了花。只是七月并没有觉察,他只是微笑着穿上皮衣,说,小丫头,什么时候也知道爱美了?
                        水琳琅皱紧了眉头,盯着裴七月,十四岁,难道还是小P孩不成?只是她不敢这么对七月说。她清秀的眉眼目测着,哦,现在的自己,已经长到裴七月的胸口了。
                        2
                        那夜,裴七月带水琳琅去大排挡吃云南米线,浓浓的米醋的味道,红红的辣椒的颜色,翻腾在纯白色的米线之间,暖暖的热气,一直环绕着水琳琅的小脸周围。她隔着飘渺的热气看裴七月柔和英挺的脸庞,偷偷的脸红,偷偷的笑。米线的暖一直埋入她心底深处。
                        七月给她的父母打电话报平安,然后又忍不住责备她,小丫头没事就知道乱跑,你想吓死你爸妈不成?
                        水琳琅低着脑袋,听起心疼的责备。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就在她搭上从泰州到青岛的火车时,她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这是裴七月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是她读高中的第一年。裴七月从南国的泰州到了北国的岛城读大学。第一次,水琳琅和裴七月分开这么久。
                        她来这里,充满勇气和义无返顾的来这个本来与她无任何牵挂的城市,除了因为思念一个人,难道还会有别的原因吗?
                        只是,七月哥哥,为什么,你不肯去知道?
                        3
                        第二天,裴七月答应把水琳琅送上回泰州的火车。
                        因为那天裴七月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演出,就托一个好友送水琳琅去火车站。那个人就是沈蔚蓝。
                        水琳琅觉得沈蔚蓝不是好人。因为他见到水琳琅的第一句就是,吆,你这个小家伙,这么小就知道千里寻夫了。
                        裴七月白了他一眼,说你瞎说什么呢。
                        沈蔚蓝笑,说我没说什么啊,你看你急成什么样子了。
                        然后沈蔚蓝就拉着水琳琅的手,说,小妹妹咱走。那样子水琳琅一直都记得,像极了一直大灰狼。水琳琅一直想把自己的手给抽出来,但见裴七月无动于衷的样子,有些心冷,便乖乖放在沈蔚蓝那只大尾巴狼手里。
                        很久以后,水琳琅都忘记沈蔚蓝的模样,却记得他指端的温度。他身上有种痞气,让水琳琅紧张。她记得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小家伙,对于裴七月来说,水琳琅似乎永远每那把吉他重要啊。
                        水琳琅只是瞪了他一眼,她是个冷漠的女孩子,对于沈蔚蓝的指手画脚她除了讨厌再也没有其他的感情了。
                        4
                        水琳琅铭记着裴七月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很多时候,她闲来也拨弄着吉他弦,只是,在她的手里却从来奏不成曲调。突然怀念起过往的时光。那时候,水琳琅就是裴七月的跟屁虫。她永远在他的身后,不停的唤他,七月哥哥,七月哥哥。
                        只是,光阴在他们的头顶匆匆而过,那些往事最终被遗弃。
                        裴七月,大学生活是不是那么的风生水起,否则,你怎么能够忽视呢?忽视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大胆而突兀的行为? 沈蔚蓝每年冬季,圣诞到来的时候,总会给水琳琅寄一些小礼物。每一年是一盒水晶糖果。在小卡片里他写到,小家伙,我知道,三年后,在蔚蓝的青岛,我们肯定还会相遇。
                        原来,水琳琅喜欢裴七月,对一个陌生的沈蔚蓝都不是秘密。只是裴七月为什么不懂呢?
                        


                        18楼2012-02-2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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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会订阅他所在城市的短信天气预报,却不敢提到他的名字不敢回忆他的容貌。知道那里的天气,是证明你感知到他曾存在的唯一线索。
                            一直以来都是最受照顾的那一个,人群中最温柔又本分的女孩,即使稍显胆怯也可以忽略不计,像只晃晃然的慢船。安静的心思中沉眠了太多“明知道”的航道,一切都可以凭借别人的帮助找到经验的范本,只需沿着那些方向行驶,无须有任何改变。
                            所以,才会失去。
                            从小到大连春游的乐趣都没有体会过的女生失去了多少该怎样计量?父母的第一个孩子因为医疗事故死亡,所以游离是绝不能出现任何意外的女儿。每当同班同学兴高采烈地挤在大巴士里集体出行,母亲就会以病假的借口把游离领回家。而真正的失落会出现在春游归来的次日。同学们余兴未减地扎堆讨论昨天发生的趣事,游离被排除在每一个小圈子之外插不进话题。但是,久而久之,也会习惯。
                            习惯在兴奋的话题圈外无所谓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习惯在别人过度的关怀和帮助下度过每一个日子。
                            即使和女生们玩在一起,也常常成为受到庇护的柔弱少女。理所应当地对做不到的事坦然放弃,因为——明知道自己做不到。
                            就这样波澜不惊地生活着。安然驶过日光喧嚣的午后和漆黑的深夜,哪怕平静的海面没有一分一毫的起伏,微风也能送船到港湾。
                            直到有一天,那个神情清淡的少年转向自己:“夜盲症?”
                            少女缓慢地眨眨眼睛,露出些许无可奈何的神色:“嗯。”
                            他的眼里也就染上一点无奈,然而却马上换出释然的笑来:“可是,你有没有尝试过努力去看呢?”
                            “唉?”
                            就像平地汹涌起一阵狂风。黄沙被舞得在视野里旋转成漏斗状,连接着天与地。
                            从来就没有人问过,也没有问过自己。
                            ——你有没有尝试过努力呢?
                            也许,就是从此开始不同。可为什么后来刻意忘记?
                            游离不愿再想,用力地扯开被安放在一旁行李箱上的被子,捂住脸无声地哭起来。为什么明明那么无奈却会重新想起?那个寂静落寞的冬天,那场肃杀无声的大雪,那个有一点无奈却有更多真实笑容的少年,那列仿佛永远开不到尽头的火车,以及那些封存在回忆中被上锁了泛黄了的言语。
                          军训过半,承训的教官们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拉练,去靶场打靶,十公里路步行来回。在城市里待惯了的学生对十公里路没有感性的概念,以为是轻松的一场踏青。
                            学校的辅导员老师倒是没跟着头脑发热,晚点名时说了一通,大意是只要有一点点身体不适都别去。潜台词是别给大家添麻烦。
                            照惯例,游离肯定第一个报名缺席,但这次有点犹豫。反正被辅导员分配了任务统计自己院系不去拉练的人数,所以就看情况吧。如果不去的人多就混在里面凑个数,如果少了就还是勉强去参加。把选择权推给别人,也是从小到大谙熟的心理。
                            结果是,即使游离反复强调着拉练的难度和艰苦,全院系还是没有一个人不去。将全勤的统计表上交的时候,特别想苦笑。这次是被逼上梁山了。
                            “唉,如果早知道十公里的路程这么长昨天一定踊跃报名。”刚随着大部队一阵狂奔才气喘吁吁停下来的敬亭转过头冲游离说道。
                            身后的女生面无表情:“如果早知道——这种假设还是最好不要提出,以免遭打。”
                            “我不来的话,游离一定也不会来吧?”
                            “哈?”为什么要用“一定”这个词?
                            “以前每次都是这样啊。就连课间休息的时候,如果我不去,你也从来不会去上厕所,宁可等到下一个课间。”
                            “是么?”其实自己也心知肚明。游离略带尴尬地看了敬亭几秒钟,突然兀自冒出一句:“……去哪里了?”
                            “啊?”怀疑是耳朵出问题漏听了什么,其实没想到是游离并没有说出来。
                            ——我的勇气,去哪里了?
                            甚至连问出这个问题的勇气都不具备。
                            敬亭茫然地看着游离泄气的表情,险些撞上前面同学的背。转身往前才发现,因为火车就要来了,长得望不到头的拉练队伍终于在离自己不远的前方被截成两段。
                            停了下来。


                          20楼2012-02-2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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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走过的每个十字路口都因为教官会拦下两旁的汽车而畅通无阻没有停下过。
                              游离拧开水壶喝了口水,由于队伍停止,得到宝贵的休息时间,聒噪的女生们七嘴八舌起来。班长站在铁轨上愣头愣脑地问连长:“要拦么?”连长翻了翻白眼:“你拦得住你就拦。”男孩知趣地退后几步远离了铁轨,女生们嘻嘻哈哈地笑起来。队列里只有一个人不仅没笑,而且似乎紧张得脸色苍白。
                              游离捏紧了水壶,右手指甲不自觉地掐进左手食指,然后听见了远处传来火车的声音。
                              哐当——哐当——哐当——
                              好像是非常缓慢,可是行至面前却分明是一边轰鸣一边疾驰飞奔。
                              不可能拦住。不会为任何人停下。如果,你错过了的话。
                              十七岁时,游离第一次一个人出门远行,从北京坐火车去新疆探望身为军人的父亲,遇见了刚回家探完亲返回部队的京翔。那个把一点一滴每个细节都铭刻在游离记忆里的少年,就是因为这样的前提,坐在了她身边的位置。
                              倘若母亲没有请不到假,倘若游离没有早早放寒假,倘若父亲不是刚刚胃出血,那么,这段旅行就不会存在。也不可能听命运这样安排,与他这样相遇。
                              如果错过了,着实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哐当——哐当——哐当——
                              火车驶来,火车驶去,每一分每一秒,月台上,车厢里,有无数人相遇,错过或分离。为什么,我遇见了你?
                              为什么,我遇见你,却又如同列车一般借着惯性朝原有的轨迹疾驰而去?
                            据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排除时光倒流的可能性,他说你可以试试看超越光速。
                              据说天体黑洞、星核辐射都是超过相对论光速的。在辐射弯曲处携带的粒子,处于衰竭而成为自由落体,因此质量为零,时间为零。
                              据说……
                              晚上全团组织的演讲比赛,在漆黑的夜幕里,游离想着自己的事。但想以上这些也太无厘头了吧!其实,最终的问题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不要和你分离。
                              如果注定分离,那么我希望不要与你相遇。
                              敬亭拍拍游离的肩,女生转过去看见她刻意用手机打亮的自己的蓝色的脸。虽然比看不见还吓人,但游离还是领情地笑了笑。
                              “台上这个人的后面再后面再后面就要轮到我们班的夏树。她们——”用手指了指身后,“问班副你想搞点什么花头?”
                              “我看前面几个人出场时都冷冷清清,效果不太好,不如我们喊个连号造造势?”
                              “不知道别班的同学会不会配合。”
                              “应该……会吧。毕竟现在大家是一个连的啊。”
                              “你可能太理想化了。”蓝脸的敬亭瘪瘪嘴,一副任重道远的无奈,“不过如果真的要喊,现在就要跟她们说好了。”
                              ——13号出场时请帮我们连同学喊个连号,到时候会有人起个头。
                              对于这条迅速朝四面传播开来的请求,大多数别班学生都点头答应配合。但问题又来了:“谁起头?”
                              游离犹豫了一下:“宁安吧。每次合唱都是她起调。她坐在后面么?”


                            21楼2012-02-2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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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2 2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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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训结束的前一夜,季向葵对什么所谓的文艺会演没兴趣,缩在寝室里发短信。听见敲门声,打开一看是游离。
                                女生抬起眼:“向葵,陪我去医务室上点药好么?”
                                “啊——好呀。不过你这个样子明天难道还想参加检阅?”
                                游离笑了笑没有回答。季向葵带上手机搀扶着游离朝医务室所在的楼走去。
                                走到一半时,手机响了,季向葵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对游离说:“等等,我接个重要电话。”女生迁就地点了点头。漆黑的环境中,什么也看不见,可是游离居然松开了季向葵的手。
                                季向葵背过身去,通话内容听不太清,但有一句“我对未来没有信心”飘进耳朵里。
                              看来又是和男友闹别扭了吧。
                                游离在夜色中站着,低声说了句“可是,我却有呢”。像是完全不搭界的自言自语。
                                ——可是,我却有呢。
                                ——即使你不在。
                                漆黑一片的视界中突然像钻开一个光亮的小洞,然后,这光线以旋转的姿势越变越大。不是冰冷的白色的月光,不是散射而来的炫色的舞台灯光。是绿色。
                                军训基地无处不有的垂柳在晚风中摆出了异样的光线。视线就这样慢慢被液体濡湿。
                                在失去刻度的时光里,忘了有多久多远的一个寒假,第一次出门远行的女生被悲惨地告知: “受大雪影响,火车将晚点四小时。”就这样,明明是下午的起程被延迟到了从小最惧怕的时段,孤单单被抛在冰冷的始发站台。
                                到了该上车的时候才知道行动的难度。从检票口到列车的那段楼梯加长廊居然没有灯光。女生的脚步停滞在了楼梯的最上面一级台阶处。旅客们零零散散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却没有谁注意到这女生的异常。
                                有人走过,身后的声控灯亮起。
                                过了一会儿,又自动熄灭。
                                又几个人经过,亮了。
                                隔一会儿,灭了。
                                如此反复。
                                离火车开出的时间越来越近,女生却心急如焚地站在明暗的交界处,不敢向前迈出一步。
                                直到那个神情清淡的少年经过身边,已经毫无知觉地走下两个台阶,却又突然发觉什么似的站定在下面两级台阶上,转过身,穿的是橄榄绿色的军大衣,英俊如早期苏联电影里帅气的男主角。他抬起头看向女孩,自己身后涌来的光线爬上他的眼睛,形成瞳孔里明亮的高光。他的眼神里恍然浮现一丝孩子般的迷惑不解,身边甬道的玻璃窗外落下白寥寥的雪片。
                                慢镜被打上柔光,幻化成黑暗潮湿洞穴里一道漫长的光的轨迹,不知延伸向什么地方。
                                那天,少年仰起脸:“你没事吧?”
                                “我是……”少女犹豫了一下,立刻在心里做出他不是坏人的判断,“夜盲症。”
                                “夜盲症?”
                                少女缓慢地眨眨眼睛,露出些许无可奈何的神色:“嗯。”
                                “那可真是不方便啊。”他的眼里就也染上一点无奈,然而却马上换出释然的笑来,“可是,你有没有尝试过努力去看呢?”
                                “唉?”
                                就像平地汹涌起一阵狂风。黄沙被舞得在视野里旋转成漏斗状,连接着天与地。
                                从来就没有人问过,也没有问过自己。
                                ——你有没有尝试过努力呢?
                                少年右手替她拎起行李箱,左手牵起她的右手,几个冰凉的触点,让她瞬间忘了呼吸。以至于他接下去的那句“不是用眼而是用心”像是从海市蜃楼中长出的藤蔓,仿佛带有一点虚无的幻觉。
                                夜是黑色,雪是白色。这些是凭借经验知道的。
                                可是,方寸的黑与白之间,一向看什么都是含混的自己,居然看见了另一种颜色——橄榄绿。少女被穿着橄榄绿色军大衣的少年牵着,毫无畏惧地走下楼梯,走向了一列最终驶进悲剧的列车。
                              故事的最后,你转过身,我却丧失勇气。从此我重新弄丢了自己。刻意忘记我们曾经相遇。


                              24楼2012-02-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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