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奇怪,我的成绩是因胡歌而退步,却又因胡歌而进步。 我比较喜欢那种小花心的,但有喜欢的人却为他倾心,像小川,像程峰。所以,是我喜欢上胡歌的剧自然是神话。 刚开始,我对他一无所知,我也不知道在哪可以交上胡椒朋友。只知道他叫古月,哥欠。他抽风,他卖萌。亦不记得什么时候,他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胡歌真傻,傻得义气,傻得聪明。 古月哥欠中的“哥”代表什么,大家都应该懂,仗义。所以大家都应该明白胡歌的仗义。 胡歌的智慧不可低估,他不仅有好看的字,还有超越凡人(起码比我周围的人好)的文笔,还有名列全国前茅的成绩。 我进歌吧也没多久,只有一年。这一年里我成长了不少,从48名进步到29名,从24名到19名,再到进重点班,都离不开胡歌。 我的文字不能和胡歌比,因为--胡歌无可取代。 最后说一句:胡歌,我爱你,记得五十年之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