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松阿】
阿尔松阿,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阿灵阿次子,五十六年降袭二等公,次年年擢领侍卫内大臣。
(《清史稿》列传七十四,清世宗实录、《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五,钮钴禄氏,额亦都)
七十原为阿灵阿谋主,被阿尔松阿视为恩人(《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五月壬戌)。
雍正元年十二月,阿尔松阿被任为刑部尚书,阿尔松阿疑雍正欲杀他,抵死欲辞,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裕亲王保泰因国丧唱戏及怨雍正治罪苏努等事,父子均被革退,并责保泰与阿尔松阿朋党,同日责阿尔松阿当日固辞,“即廉亲王当封王之日,以为不知死在何日之意也”。翌日,即二十八日,阿尔松阿被革退公爵,令发往奉天,守伊祖墓,并将其父阿灵阿墓碑改镌“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
(《清世宗实录》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二年十月丙申,《上谕内阁》雍正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丙申、《雍正朝起居注册》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丁酉、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戊戌)
保泰也与次月被革去亲王。十一月初六日,又责阿尔松阿与马尔齐哈在给李元玺枷号时斤数太过,“居心好险,欲以非刑之名加朕”。三年二月鄂伦岱亦被发往奉天,二人一起居住,雍正四年五月阿尔松阿与鄂伦岱一并被斩立决,妻子没入官。雍正让鄂伦岱转交朱批谕旨与阿尔松阿时,鄂伦岱于乾清门众人前,将谕旨掷之于地,且极力党护阿尔松阿,将其死罪承认在身。
(《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戊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壬戌、三年二月二十九日丁酉、四年五月初二日癸巳,《上谕内阁》雍正二年十一月初六日,《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七十四)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七十四
阿灵阿,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遏必隆第五子。初任侍卫,兼佐领。康熙二十五年,袭一等公,授散秩大臣,擢镶黄旗满洲都统。阿灵阿女兄,上册为贵妃。贵妃薨,殡朝阳门外,阿灵阿举家在殡所持丧。与兄法喀素不睦,欲致之死,乃播蜚语诬法喀。法喀以闻,上震怒,夺阿灵阿职,仍留公爵。寻授一等侍卫,累迁正蓝旗蒙古都统,擢领侍卫内大臣、理藩院尚书。四十七年,与揆叙、王鸿绪等密议举允禩为皇太子。上以马齐示意诸大臣,予严谴,不复穷治兴大狱。五十五年,卒。
子阿尔松阿,降袭二等公,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二年,世宗召诸大臣谕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险,结党营私,惟阿灵阿、揆叙为甚。当年二阿哥之废,断自圣衷。岂因臣下蜚语遂行废立?乃阿灵阿、揆叙攘为己力,要结允禩等,造作无稽之言,转相传播,致皇考愤懑,莫可究诘。阿灵阿子阿尔松阿柔奸狡猾,甚於其父。令夺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并将阿灵阿墓碑改镌‘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诛阿尔松阿,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以阿灵阿墓碑立祖茔前,墓已迁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释令
归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