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客观么?怎么叫不允许别人?你没见过别的phone和pad么?现在是一家已经申请破产一年多的企业用一个他们申请到的但他们没有好好利用甚至是从来没有利用过的商标向另一家能好好利用这个商标的企业提出的勒索般的赔偿要求。你觉得他们做的很合理么?我不是果粉,我用的是安卓,我觉得苹果应该赔偿,但不应该赔偿唯冠要求的一百亿,一百亿太过分了,他更不应该申请禁售苹果,那是社会的倒退。两年前不起诉,等人家挣了钱自己破产了才起诉,这是一种什么心态?作为老一辈国际企业,我觉得这种过分的勒索很丢人,很掉价。还有三楼,人的观点不同,你张口就是果狗你觉得你很有素质么?人家喜欢你不喜欢,你就能因此以用苹果为耻,张口就果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