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问那奖励的钱出自哪里?如果是失主丢失又被返还的钱,那我觉得奖不奖是失主个人品德的事,不能强制性,要是那个失主家境贫寒且丢的是好不容易凑的救命钱,那百分之十也要奖给那个拾金不昧的人?拾金不昧是种美德,美德是需要肯定的,但是建议进行公开的名誉表扬,当然如果钱是政府出的,虽然有助拾金不昧行为的增多,但是不管怎样都侮辱了这种美德,而且谁会保证不会有造假行为?所以我并不赞同这种做法,拾金不昧的人应得到表扬与肯定,而奖励金到不如说是失主对拾金不昧人的感恩,要依失主个人情况而言,不过我相信大部分作为失主的人都会感激那些拾金不昧的人而给予代表感谢的钱,起码我会给,这不是表扬奖励而是失主个人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