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是在战国时期,孔子是鲁国人吗,鲁国有一条法律,人们在列国经商或做事的时候,看来落难的鲁国人要出手相救,然后国家会给这个做好事的人奖励。后来孔子在周有列国的时候也帮助人呗,但是他从来都不要奖励,自此孔子的大名名扬天下!大家说这是好事还是懐事?其中有一个鲁国人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孔子是名扬天下了,但更多的鲁国人却因为没人的帮助,而落迫街头了!大家想啊,做了这样的事的人,本应该是的到奖励的,因为孔子的缘故,他若是去领取奖励,大家就觉的他惟利是图,他若是不取领奖励,那么他下次还会那样的积极的去帮助他人吗。所以我觉的广州的这条法律出台的好!好像前几年还有个新闻是,机场的保洁人员应为拣20多万的黄金被判刑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影像,所以说这条法律对这些人就是个保护!更何况每天这些砖家叫兽不是说要和西方接轨,要向西方学习吗,我记得欧洲的英国呀还是法国就是拾到财务,要是一周每人认领的话,就归那个拾到的人所有,大家不信的话可以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