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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小区K2-K3路拆迁:不讲装修,一律150万/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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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泗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收回以下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1G9地块:用地面积约166.1085亩,东至赣江路(K3路),南至用地边线,西至九江路(K2路),北至天津路。
上述宗地范围内所有用地单位和个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原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证待房屋拆迁补偿兑现到位后自行注销。
泗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5日


1楼2012-02-05 20:00回复
    听说刘圩小区住户因没有土地,不再是农民,故纳入城区拆迁,大概3500元/平方。


    3楼2012-02-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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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2 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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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0狗屁,县城才多少?


      4楼2012-02-0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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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何以堪.


        IP属地:江苏5楼2012-02-0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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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2-02-0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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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吹吧,县城才拆多钱一平哎


            来自掌上百度7楼2012-02-0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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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假的?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2-0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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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2-02-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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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2 0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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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有那么多钱拆吗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2-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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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


                    13楼2012-02-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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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的?这块地不是没成交吗?我在国土资源局网站也没查到啊!请真相帝出来辟谣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2-02-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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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假的啊


                        15楼2012-02-0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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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假的,请问楼主在哪看到的公告呀,请把具体地址发上来。


                          IP属地:江苏16楼2012-02-0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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