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问题
关于一件12年前的借贷裁决~~是上一辈的借贷 借贷双方均已去世
目前所有的依据就是当时法院判决后给原告的判决书和裁决书复印件 加盖了公章(此判决已查无档案) 裁决结果大致是被告无力偿还49000元欠款拍卖其50平米房产,但拍卖未果。房产折价23000元判给原告 然后此案沉寂了12年 去年底原告继承人以欠款未全部偿还为由提出恢复执行 法院当即查封了我的房产 当我提出查看卷宗时发现此案无任何卷宗和档案可查 同年间其他案件卷宗未遗失 本案卷宗应该也不属于遗失 因为登记簿上查无此案 法院只根据原告提供的复印件直接受理并查封了我的房产是否涉嫌违规?
我是否有权要求核实原告方继承人身份?能否对这份没有存档的判决书提出质疑?要求法院撤销对我房产的查封?
法院里没有任何档案~~~~查不到原告的判决书和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