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经文中的“色”,狭义的说,人的眼睛所能看见之物皆为“色”;广义的说,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物质皆为“色”。佛教经文中的“空”,狭义的说,人的眼睛看不见的为“空”;广义的说,人的眼耳鼻舌身意,一切感官都感觉不到的为“空”,也就是《心经》所说的“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段经文看起来很玄,不可思议,然而若转换成哲学语言就不那么玄奥了。相对应的哲学命题就是:人所能看得到,感觉得到东西,与人所看不到,感觉不到的东西是一体的。换言之,我们这个宇宙就是一体的,无论你感觉得到,还是感觉不到。
爱因斯坦用他那个著名的质能方程式证明了这个哲学命题,也就等于证明了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佛所说的那段话。
按照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式,质量就等于能量,能量就等于质量。凡是物质就都有质量,因此任何物质都可视为能量的某种存在形式。这个世界的物质是人能够看得到或感觉得到的,这就是“色”。宇宙中遍及一切的能量是人类所看不到,也感觉不到的,这就是“空”。如此说来,“色”与“空”之间就是可以划等号的。因此“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