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转个贴,群主谅解2012年1月.22日除夕夜对于我来说是终身难忘的日子,红岗区南六站发生了特大交通肇事案,一车四人当场毙命,那四人当中有我好朋友马清洲,曹丹丹夫妇,以及两位同事。案件发生至今已经七日了,死者依旧停在殡葬馆无法发丧,他们留有一9岁的男孩和一70岁高龄的妈妈,相互无法照顾,这种伤害任谁也弥补不了,今后的生活何所依?悲痛的泪日夜流啊。然而令人气愤的事情是,案件发生后,肇事方孙志刚迟迟不露面,借在医院治伤为由不被收监,他是否具备住院的程度?有证据吗?这是否需要有省司法鉴定?案发当时,他是自己下车看现场的,他的伤情可能严重吗?案发时间据**透露是1月22日13:50左右,可是不到15:00有很多认识的朋友路过现场时,现场现场已经清扫完毕,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里发生过事故。那么重大的事故,有没有做相应的、及时的勘察?有没有对死者进行有效的施救?有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草草的就将现场清理?现场的监控为什么不肯透露?事故发生在13:50,为什么家人是在16:40才接到马清洲单位的电话才赶去医院?这其中近3个小时的时间,肇事方会使出多少的手段?会做多少的“工作”?车牌号是黑EFB079,如果**当时一调牌,立刻便能查出车主死者妹妹的手机号,这是多大的漏洞!!!血样和尿检全部没问题,可能吗?酒后驾车,但不至于那么不清醒,唯有吸毒产生幻觉的人,才可能在三排道路面上空两排道不走偏偏去撞唯一停在路口等红灯的车,这种可能性不大吗?为什么所有的检测都在人不知鬼不觉中就进行完了?死者家属也只是几天后听到的口头阐述?任何人都接受不了。据**了解,肇事方孙志刚是保外人员,保外的条件是什么?保外怎么还能开着车横冲直撞。受害者车辆是在路口等红灯,他的车以160的速度过来,没有一点刹车迹象,这明明就是蓄意谋杀!死者已逝,无法对证,现在最令人气愤的是,肇事方扬言要花重金于公检法部门,将此事摆平?何等的霸道,何等的出言不逊。难道你就不受中国法律管吗?《今晚60分》报道此案件,媒体居然说是疲劳驾驶!!!这种失实报导太过份了,他们查证了吗?肯定**部门给捏造的结果。保外就医还能疲劳驾驶?他是应该躺在医院里的人,却大过年的跑出来,疲劳驾驶送四个鲜活生命去西天,公德何在?天理何在?对于此案件,死者悲惨,家属冤屈,碍于肇事者孙志刚的势力,却又哭诉无门。希望所有有良知的网友都能转发,让死者安息,肇事者接受惩罚。让大家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还有青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