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鸿嘉公司交房通知书,我们部分业主进行了粗略考察,大概情况如下:
1、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交房标准在楼梯铺设地面瓷砖 ; 2、停车场未按合同完工,完全无法使用 ;
3、地下储藏室公摊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煤气、暖气等管道工程未施工完毕 ; 5、合同规定的违约滞纳金应该是万分之三,而不是万分之零点一,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6、道路、安全、监控、绿化、围墙配套设施未完工 ; 7、楼梯间除了一楼也不是精装修;
8、短期内不具备居住条件 。 经咨询部分业内人士确认,距离交工条件还有很大差距,经咨询2家律师,律师查阅原合同认为,原购房合同部分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认为如以上情况属实,可以确认公司未履行合同构成违约,业主去公司明示拒绝收房,合同期满2个月之后起诉退房或要求经济补偿。
1、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交房标准在楼梯铺设地面瓷砖 ; 2、停车场未按合同完工,完全无法使用 ;
3、地下储藏室公摊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煤气、暖气等管道工程未施工完毕 ; 5、合同规定的违约滞纳金应该是万分之三,而不是万分之零点一,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6、道路、安全、监控、绿化、围墙配套设施未完工 ; 7、楼梯间除了一楼也不是精装修;
8、短期内不具备居住条件 。 经咨询部分业内人士确认,距离交工条件还有很大差距,经咨询2家律师,律师查阅原合同认为,原购房合同部分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认为如以上情况属实,可以确认公司未履行合同构成违约,业主去公司明示拒绝收房,合同期满2个月之后起诉退房或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