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戏剧性的是,这一天也是弘春向雍正告发十四和八九之间金钱往来的日子。
《上谕内阁》六-三零七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乙巳(8月12日)
又奉上谕,据弘春所奏,阿其那曾得过允禵银二十万两,塞思黑于康熙六十年,曾得过允禵银六万两。阿其那伪为廉洁,而利允禵之贪恶,以供其多取。廉洁之人,乃忍心害理,至于此乎?且得银如此之多,不审从前何功于允禵,而当之不愧,嗣后何以酬其赠,而受之不疑。至塞思黑,当康熙六十年得揆叙家之银,己百余万两,而允禵尚以六万两予之,塞思黑竟受之,均属可诧。著将弘春此奏,及顺承郡王讯问阿其那回奏之语。一并与满汉各衙门官员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