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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胤祯属下面对雍正“气甚高傲,怨忿之色见于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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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内阁》


IP属地:上海1楼2012-01-22 08:07回复
    《上谕内阁》第六册-三零四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



    IP属地:上海2楼2012-01-2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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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7 0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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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谕内阁》六-三零四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乙巳(8月12日)
      十五日奉上谕,今日朕从恩佑寺瞻礼归来,因见看门之护军参领二德,气甚高傲,怨忿之色,见于颜面。朕问系谁属下,伊奏称系允禵属下。及令伊将允禵悖逆事迹奏出,二德仍为允禵隐讳、回护,一事不肯陈奏。朕从前曾命马尔赛、拉锡等到允禵家,传集允禵属下人员降旨宽宥教调时,允禵属下所有人员即西白太监等,无不感恩,悉知允禵之罪。而二德竟无一语道及允禵之非,毫无戚[动]光景,明系大光棍。著将二德锁拏,交于三法司,严行定罪具奏。
      


      IP属地:上海3楼2012-01-22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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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雍正帝毁多于誉的思考》杨珍
        雍正帝则处于中国传统社会晚期,他的胸怀、气度以及有关措施与收效,都要逊色得多。
        四年(1726年)七月十五日,雍正帝降谕内阁:“今日朕从恩佑寺瞻礼归来,因见看门之护军参领二德,气甚高傲,怨忿之色,见于颜面。朕问系谁属下,伊奏称系允禵属下。及令伊将允禵悖逆事迹奏出,二德仍为允禵隐讳、回护,一事不肯陈奏。”雍正帝于是将二德锁拿,交三法司严行定罪。当时允禩、允禟已被宗人府除名,前者“圈禁高墙”,后者于保定监禁;允禵因“并不醒悟悛改”,于拘禁地马兰峪被执回京,禁锢于景山寿皇殿。这种形势下,仍有原允禵属下官员,明知将招致重罪,依然“回护”昔日主人,在雍正帝前显露不臣之态。这种行为固然折射出满族传统的主奴关系观念,但也表明允禵的属下对雍正帝惩治其主深怀不满。更重要的是,二德的情绪反映了收到雍正帝打击清洗的政敌属下一大批人的心态,这是构成雍正帝背负恶名的合力中一个不容忽略的因素。
        http://tieba.baidu.com/f?kz=105982692


        IP属地:上海4楼2012-01-22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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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戏剧性的是,这一天也是弘春向雍正告发十四和八九之间金钱往来的日子。
          《上谕内阁》六-三零七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乙巳(8月12日)
          又奉上谕,据弘春所奏,阿其那曾得过允禵银二十万两,塞思黑于康熙六十年,曾得过允禵银六万两。阿其那伪为廉洁,而利允禵之贪恶,以供其多取。廉洁之人,乃忍心害理,至于此乎?且得银如此之多,不审从前何功于允禵,而当之不愧,嗣后何以酬其赠,而受之不疑。至塞思黑,当康熙六十年得揆叙家之银,己百余万两,而允禵尚以六万两予之,塞思黑竟受之,均属可诧。著将弘春此奏,及顺承郡王讯问阿其那回奏之语。一并与满汉各衙门官员观看。
          


          IP属地:上海5楼2012-01-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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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世宗实录》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乙巳(8月12日)
            ○乙巳。中元节。
            ○谕大学士等,据弘春所奏,阿其那曾得过允禵银二十万两,塞思黑于康熙六十年,曾得过允禵银六万两。阿其那伪为矫廉,而利允禵之贪恶,以供其多取。廉洁之人,乃忍心害理。至于此乎?且得银如此之多,不审从前何功于允禵,而当之不愧,嗣后何以酬其赠,而受之不疑。至塞思黑,当康熙六十年得揆叙家之银,己百余万,而允禵尚以六万两予之,塞思黑竟受之,均属可诧。著将弘春此奏,及顺承郡王问阿其那回奏之语,一并与满汉各衙门观看。
            


            IP属地:上海6楼2012-01-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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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快乐!


              IP属地:上海10楼2012-01-2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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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贴大多是系列类的,可是目前以我对弘历的了解程度,还处于片段式了解阶段,感觉还不到能发贴的程度。我在乾吧目前还是学习为主,没有好的灵感耶……


                IP属地:上海12楼2012-01-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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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7 09: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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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心佩服你的……



                  IP属地:上海14楼2012-01-2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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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这个链接提到几个太监
                    阎进是护军九十六事件的关系人,曾被雍正招进宫中,不过未泄露一语。
                    http://tieba.baidu.com/p/1215072204
                    常海、刘自成,另外还有个太监冯进朝与当初的毙鹰事件有关
                    胤禩与胤禟的定罪方式不同。给胤禟定罪采用的方法是,刑问他的门人、属下、太监、管家等,以收罗胤禟的罪状,譬如走私人参、强买女子等。
                    而给胤禩的定罪方式则是,细究与胤禩相关之人,给他们定罪,顺势捎带出胤禩。比如鲁宾,满丕,岳周等。不管胤禩本身有无过错,“结党”这个罪名都给他准备好了。纵观胤禩的四十款罪名,绝大多数都可用对前朝旧事、包藏祸心、结党这几个来涵盖。尤其是第二点,诸如尤其熏蒸、桌椅破损之类的,凡事不论真假、不论缘由,直接就定个不敬不臣之心,更遑论故为为难之事。真正有点实质的只有杖毙护军一事。至于,私自动用旗下银,私买人口,益张羽翼一事,这个明显暗示胤禩招兵买马企图谋反的条款,我倾向于认为是无中生有。
                    此外,雍正应该不是不想挖出更多的有说服力的罪名,可惜无事可挖,无人可挖。
                    胤禩门下人丁不多,只有一子一女,八福管家,也没有养着诸如秦道然、穆景远的门客,老师何焯不但是个身家清白的,而且已经过世。亲信太监阎进嘴巴也比较严。“门上佐领,系管理事务之员,阿其那所用哈升,乃掳来之厄鲁特,用为头等护卫佐领。众所共知者一也。”胤禩对他来说应是再造之恩,估计也是难啃的骨头。
                    也就在护军九十六身上留下了缺口。


                    IP属地:上海23楼2012-01-23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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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禩诉冤应是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毙鹰之事,一个是乳公雅齐布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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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44楼2012-02-2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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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康熙驻遥亭,次日(二十三日)鹰到遥亭。


                        IP属地:上海45楼2012-02-2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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