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鞭炮,是我们的民俗,这一点不容置疑。外国人嘲笑我们,发明火药就是为了放鞭炮,这有点冤,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确,自打火药发明以来,我们用它的最多的场合,不是开矿,也不是战场

,而是过年自己的家门口。放鞭炮图的是喜庆、热闹,据说可以驱邪、吓走小鬼,预示着来年日子的火爆。更多时候,燃放烟花爆竹,还可以用来比富斗气,
两个村,两个宗族,两个店铺,两个家庭,都可以借此较劲。
每年只要燃放解禁,就势必有出事故被炸死炸伤的人,以及大小的火灾发生,**和消防部门,高度紧张,连年都过不安生。且不说,每每累及那些根本不参与燃放也不想燃放的人遭受无妄之灾,就说那些因病需要静养的病人,那些受不了惊吓的老人孩子,那些心脏不适的人,无端地摊上这样的“战争”,弄得不好,危及生命,并非危言耸听。更不用说那些没有表达权的动物,比如城市里的飞鸟,没有经过战争训练的宠物,城郊农民养的鸡鸭,它们绝对都不欢迎每年一次的隆隆炮声。
如果在城市居民中投票表决的话,至少在目前,放烟花爆竹依旧可能会占上风,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实在太喜欢年节因烟花爆竹带来的喜庆的感觉了。但是,凡是涉及人的生命安全的事情,是不能用投票来解决的。道理很简单,一万个人和一个人是一万比一,但一万个人也没有权力表决伤害一个人的生命。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可以给很多人带来快乐,但不放,却并不会给这些人造成什么伤害;反过来,燃放,却确确实实能给另外一些人造成实实在在的威胁,包括死亡的威胁。试想,如果在万众欢腾的燃放中,有人真的因此而受到惊吓死去,哪怕死的不多,一个城市仅仅死几个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那么这种欢腾,还有意义吗?更何况被烧毁的建筑物,以及里面无端被毁灭的家庭,损失的财产,死伤的人命。
每年过年都像遭遇了一场战争,一场持续多天的战争,无论如何,都是不合适的。一个现代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能保护少数人利益的社会,一个基于人道的社会。
放鞭炮可以带来快感,讲人道同样也可以带来快感,后者对于人来说,似乎更加重要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