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养院前身是宋朝仿唐制而建立的悲田福田院。崇宁元年九月戊子,京师置居养院以处鳏寡孤独,仍以户绝财产给养。
宋朝颁布了居养法:“诏鳏寡孤独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但是所设立的机构并没有以“居养院”为名,直到崇宁五年“安济坊、漏泽园并已蒙朝廷赐名,其居养鳏寡孤独等亦乞特赐名称。诏依京西、湖北以居养为名。诸路准之”。居养院得到蓬勃发展还是开始于崇宁年间,此时居养院设置范围空前广泛,成为了专门的惠养鳏寡孤独的济贫机构。
其实这就是现今养老院,而且是国家一手包办的养老院,不用买养老保险的。
居养院以广惠仓为物质基础,宋仁宗时,设置“广惠仓”,为宋朝首创仓种。范祖禹曾经说过:“朝廷自嘉佑以前,诸路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但是始于何时,并未明言。乾道五年十二年知成都府晁公武言:“成都父子天圣间知府韩亿于本府南仓创永利敖,每岁出粜以六万硕为准,以拯贫民。自二月一日粜卖至八月终止,又有拘收到户绝官田广惠官米岁给养病贫民。”
广惠仓设置,形式上有几成“常平仓”和“义仓”的迹象,由于隶属司农寺,广惠仓常常与常平仓相混,共称为常平广惠仓。然而其直接目的,是“给州郡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首先救助“州郡郭内”的困难人群,“有余乃及诸县”,这样的原则,是世代得以承袭的。
宋神宗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上言:“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以上”。可见广惠仓的管理是有效的。“其广惠仓除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余并用常平仓转移法”,这一主张得到皇帝的认可开始推行。
这一改动使得广惠仓的作用有所拓宽。不过,其原则和前提仍然是“广惠仓除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对于社会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还是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必要的保障。
广惠仓是宋代独有的仓制。这一制度,自北宋至南宋都曾经施行。
广惠仓在其创立之初,即“以给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为宗旨,但实际上,救济范围可能要比这更宽广一些,如范祖禹说是“救恤孤贫”,曾公亮说是“廪食穷独”,晁公武说是“岁给养病贫民”,都是说明是专对郭内贫民的。总的说来,广惠仓是宋朝仓制中专为济贫而设立的仓种,与其他仓种主要以备荒为主有着明显的区别。
有了广惠仓为救济提供物质基础,宋朝政府同时也设立各种济贫机构来满足不同救济人群的需要。其中的代表为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正所谓“鳏寡孤独,古之穷民,生者养之,病者药之,死者葬之,惠亦厚矣”。
“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遂以为常。”所谓“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是职能不同的社会福利机构。
“安济坊”的创置,始于宋徽宗崇宁元年。在这之前,各地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病坊,养病之责由福田院和居养院共同承担。由于是贫、病皆养,而这些在城市里建立的收容中心和难民营的混乱、肮脏和拥挤状况必然会助长各种传染病的传播,甚至会导致疾病互相传染,难以控制。贫、病分养,成为当时的现实需要。
安济坊的作用:“不幸而有病,家贫不能拯疗,于是有安济坊,使之存处,差医付药,责以十全之效。”“安济坊”是专门救治贫民患者的性质。所谓“使之存处,差医付药”,实现了实际上的朝廷支付的住院治疗。
宋朝颁布了居养法:“诏鳏寡孤独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但是所设立的机构并没有以“居养院”为名,直到崇宁五年“安济坊、漏泽园并已蒙朝廷赐名,其居养鳏寡孤独等亦乞特赐名称。诏依京西、湖北以居养为名。诸路准之”。居养院得到蓬勃发展还是开始于崇宁年间,此时居养院设置范围空前广泛,成为了专门的惠养鳏寡孤独的济贫机构。
其实这就是现今养老院,而且是国家一手包办的养老院,不用买养老保险的。
居养院以广惠仓为物质基础,宋仁宗时,设置“广惠仓”,为宋朝首创仓种。范祖禹曾经说过:“朝廷自嘉佑以前,诸路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但是始于何时,并未明言。乾道五年十二年知成都府晁公武言:“成都父子天圣间知府韩亿于本府南仓创永利敖,每岁出粜以六万硕为准,以拯贫民。自二月一日粜卖至八月终止,又有拘收到户绝官田广惠官米岁给养病贫民。”
广惠仓设置,形式上有几成“常平仓”和“义仓”的迹象,由于隶属司农寺,广惠仓常常与常平仓相混,共称为常平广惠仓。然而其直接目的,是“给州郡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首先救助“州郡郭内”的困难人群,“有余乃及诸县”,这样的原则,是世代得以承袭的。
宋神宗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上言:“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以上”。可见广惠仓的管理是有效的。“其广惠仓除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余并用常平仓转移法”,这一主张得到皇帝的认可开始推行。
这一改动使得广惠仓的作用有所拓宽。不过,其原则和前提仍然是“广惠仓除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对于社会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还是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必要的保障。
广惠仓是宋代独有的仓制。这一制度,自北宋至南宋都曾经施行。
广惠仓在其创立之初,即“以给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为宗旨,但实际上,救济范围可能要比这更宽广一些,如范祖禹说是“救恤孤贫”,曾公亮说是“廪食穷独”,晁公武说是“岁给养病贫民”,都是说明是专对郭内贫民的。总的说来,广惠仓是宋朝仓制中专为济贫而设立的仓种,与其他仓种主要以备荒为主有着明显的区别。
有了广惠仓为救济提供物质基础,宋朝政府同时也设立各种济贫机构来满足不同救济人群的需要。其中的代表为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正所谓“鳏寡孤独,古之穷民,生者养之,病者药之,死者葬之,惠亦厚矣”。
“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遂以为常。”所谓“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是职能不同的社会福利机构。
“安济坊”的创置,始于宋徽宗崇宁元年。在这之前,各地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病坊,养病之责由福田院和居养院共同承担。由于是贫、病皆养,而这些在城市里建立的收容中心和难民营的混乱、肮脏和拥挤状况必然会助长各种传染病的传播,甚至会导致疾病互相传染,难以控制。贫、病分养,成为当时的现实需要。
安济坊的作用:“不幸而有病,家贫不能拯疗,于是有安济坊,使之存处,差医付药,责以十全之效。”“安济坊”是专门救治贫民患者的性质。所谓“使之存处,差医付药”,实现了实际上的朝廷支付的住院治疗。